北市5月80家企業違勞基法 共罰643萬元

勞動局公布今年5月違反勞基法裁罰結果,共罰80家、總金額達新台幣643萬元,多半是未給加班費、沒有1例1休、加班超過法規、出勤紀錄未記載至分鐘、未全額給付工資等。

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5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0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643萬元,其中國昀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遭罰70萬元為最高。

其他還有台業保全股份有限公司(60萬元)、台灣保全股份有限公司(60萬元)、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5萬元)、喬保大樓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良品嚴選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

勞動局指出,國昀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與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簽訂約定書,勞工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超出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的正常工時時數,其基本工資未按時數增給;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使勞工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超過每日12小時上限;近5年內違法次數累計達2次至3次。

勞動局指出,上榜企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5家(31.25%);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6家(20%);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5家(18.75%);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14家(17.50%);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3家(16.25%)。

勞動局強調,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給予勞工足夠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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