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工會理事長涉打壓?振興醫院:個人行為不當

台北市振興醫院傳出打壓工會情事,時任理事長林昌琦遭醫院開除。院方今天指出,因個人行為不當而屆滿不續聘,與工會無關,針對林昌琦指控另名醫師,媒體說法與事實有出入。

根據「鏡週刊」今天報導,心臟科醫師林昌琦接任振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後,發現1名曾姓醫師業績暴增為新台幣3億多,林昌琦展開調查,卻遭振興院方記大過,勞動部認定振興醫院處分違法,下令塗銷記大過,並在6月時開罰振興醫院10萬元,振興醫院卻直接開除林昌琦。

振興醫院稍早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這次醫院審查委員會決定不與林昌琦續約的主要理由,是林昌琦個人不當行為,與工會無關。事實上,林昌琦醫師的聘約在今年6月30日屆滿。

院方指出,林昌琦對振興醫院院務所提出的意見,勞動部已有裁決,並已駁回林昌琦針對曾醫師的指控,媒體單方面的說法,與事實有明顯出入。

院方強調,一向秉持開放的態度與工會互動;如果患者希望轉診他院,將依據醫療法的相關規定,隨時配合病人的要求,協助進行相關病歷的轉移。

林昌琦下午接受電訪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是針對性的迫害,今年2月起,醫院針對任期到6月30日的醫師們召開醫師聘任徵審委員會,但直到5月、6月才討論到他的人事案,結果朗讀了幾句就要求與會者投票,指稱他用藥違反健保申報規定。

林昌琦說,申報是由醫院處理,如有疑慮可回頭找醫師討論,院方卻逕行用這理由不續聘,然而健保局沒有找過他,健保局也沒有核退任何款項造成財務損失,院方用莫須有的理由開鍘,「太過分了!」讓他身為資深主治醫師的尊嚴何在,6月初已經向勞動部申訴不當勞動事件,7月1日向士林地方法院申請暫時狀態假處分,會持續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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