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年減用4435萬個塑膠杯 3飲料業者違規挨罰
彰化縣環保局今天指出,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去年一整年有3家飲料店違規遭環保局開出罰單,罰單總金額為3600元,另估計去年全縣減用4435萬個塑膠杯。
彰化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1月1日開始,飲料店等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違規業者會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為讓業者消化庫存的塑膠飲料杯,經勸導4個月後才開罰,去年全年共罰3家業者,被罰的業者都是由民眾檢舉經調查屬實後處罰。
環保局指出,縣內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計1085家,在未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前,店家平均每天賣出280杯飲料,其中有4成使用塑膠杯,自去年元月1日實施政策後,實際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的業者減少,估算政策執行1年來,已減用4435萬4800個塑膠杯,減塑效益明顯。
彰化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1月1日開始,飲料店等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違規業者會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為讓業者消化庫存的塑膠飲料杯,經勸導4個月後才開罰,去年全年共罰3家業者,被罰的業者都是由民眾檢舉經調查屬實後處罰。
環保局指出,縣內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計1085家,在未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前,店家平均每天賣出280杯飲料,其中有4成使用塑膠杯,自去年元月1日實施政策後,實際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的業者減少,估算政策執行1年來,已減用4435萬4800個塑膠杯,減塑效益明顯。
- 記者: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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