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指41處無監視器易成治安死角 北市警:逐步增設

台北市警察局編預算設監視器防制犯罪,審計部報告指有41處刑案地點未在監視器附近200公尺內,易衍生成治安死角。市警局今天表示,將逐步增設監視器並涵蓋治安熱點。

台北市警察局透過建置錄影監視器設備,維護公共安全、社會秩序、預防犯罪及偵查,並盼增進社區安全防衛功能,及有效降低犯罪率。

審計部112年度台北市總決算提到,北市警局持續建置錄影監視器系統,讓全市形成綿密治安防護網絡,但部分犯罪地點卻未納入設監視器的涵蓋區域。警局在民國110至112年度,共編列新台幣25億餘元預算,建置及管理維護錄影監視系統。

報告指出,北市警局統計110年至112年度的全般刑案發生數,約3萬餘件,運用監視器破獲案件數,110年為8000餘件、111年及112年各1萬餘件,顯示監視器可有效發揮支援刑案偵查,及預防犯罪和維護治安效能。

報告提到,但發生竊盜、公共危險、殺人案、強盜案等9類刑案有4萬8067處,經與北市警局設置1萬8094支監視器地點,以程式及電腦軟體套疊分析發現,未在監視器附近200公尺內,且發生5次以上的刑案地點,有41處、412件,認為這些地點容易衍生為治安死角風險。

北市警局對此回應,設錄影監視器設備及地點是以公共領域為主,需兼顧維護治安和民眾隱私,且要視經費、治安急迫性,規劃優先順序、逐步建置,後續設置監視器,會盡可能涵蓋各治安熱點。

市警局指出,今年新增500支監視器已在進行建置,估明年新增400支監視器,且每年有另編預算,執行維護修復監視器等管理工作。

警方表示,設監視器是依刑案偵防及交通狀況等因素,找相關單位審慎評估會勘,才會提出設置地點及數量;部分地點考量環境等因素未設置,仍有民間監視器、行車記錄器、證人、物證與鑑識等偵查方法與技巧,彌補相關偵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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