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盟社工涉改訪視紀錄 工會:紀錄補正為通常程序

北檢認定兒盟社工竄改訪視紀錄,並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北市社工職業工會今天說,紀錄補正是社福界面對重大案件及媒體事件的通常程序,不宜直接臆測為不良動機。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歲男童,遭起訴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北檢也認定兒福聯盟陳姓社工偽造訪視紀錄,今天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北檢認定,兒福聯盟陳姓社工於3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並於案發後與兒盟討論、刪除及竄改紀錄,認為陳女藏匿證據且干擾辦案,犯後態度惡劣、無悔意。

對此,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尊重檢調調查結果,但也呼籲「秉持」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呼籲法官於司法審定過程中,邀請具社福實務經驗人員擔任專家證人,以利相關證據判定。

工會也提到,從起訴書中發現,司法界對於社福體系的運作或許不甚了解,這對社福環境是一大打擊,像是起訴書第3頁引用衛福部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不能事先通報托育人員原則而約訪,但此案社工並非居家托育訪視員。

此外,起訴書第6頁指出護理師詢問主要照顧者為何人時,陳姓社工謊稱主要照顧者為外婆,工會表示,在社工的語境裡面,社工會說保母或寄養家庭叫「替代照顧者」,家屬內主要負責決策跟照顧才叫「主要照顧者」,或是當需要回應醫療決策事件時,社工會把家內有法律決定權的稱為「主要照顧者」,所以在社工的語境裡面主要照顧者,並不一定等於實際照顧的人。

工會指出,起訴書第7頁更通篇指出修改紀錄是推卸訪視內容責任、掩蓋過失致死犯行,但紀錄補正是社福界面對重大案件及媒體事件的通常程序,為因應各界索資需求,補正資料若有疑義可以檢視,但不宜直接臆測為不良動機,甚或藉此判斷犯後態度惡劣,如因此造成偽造文書或登載不實犯意,需要有更嚴謹的證據。

工會提到,對於此案造成生命的殞落,本會表示悲痛,為了不讓事件再發生,更應該理性看見和討論這個系統發生什麼事情,盼社福體系與社會大眾能夠有更多理性公開的對話。

工會最後也向社工夥伴喊話,「這次社工被起訴一定給我們造成很大士氣打擊,同時記得告訴自己,我們不是一個人。社工要團結一致,一起跟社會大眾釐清我們社福體系中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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