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僅同意部分臺灣文旦柚輸入 防檢署籲清楚說明檢疫規範且不應限定特定地區

中國僅同意部分臺灣文旦柚輸入 防檢署籲清楚說明檢疫規範且不應限定特定地區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902 16:48:10)中國海關總署今(2)日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通知,自9月2日起恢復臺灣文旦輸入,但「須來自審查合格並予以註冊登記的包裝場和果園」。防檢署對此表示,中方應提供檢疫條件與申請供果園註冊之程序,且不應限定特定地區,由於動植物防疫檢疫涉及公權力執行,也呼籲中方在平臺架構下進行技術對話,讓我方各果園和包裝場有規範可循。同時將啟動文旦採收、選果等輔導措施,以利文旦符合中方農藥殘留規定且無罹染介殼蟲,進而順利輸銷。

防檢署說明,中國自111年8月3日起以介殼蟲及農藥殘留超標為由,片面暫停進口我國柑橘類水果後,我方即持續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要求與中方進行科學與技術性對話,爭取恢復貿易。我方已於111年9月21日提送臺灣柑橘類鮮果實輸往中國檢驗檢疫管理規範給中方審查,此規範內容涵蓋生產到出口過程的整體系統性管理措施,包括強化供果園田間管理、包裝場選果清潔管理、以及出口檢疫,但始終沒有獲得中方正面回應。

防檢署表示,經查中方海關總署網站已公布19處包裝場及45處供果園核可輸中清單(均位於花蓮地區),因中方尚未透過兩岸平臺正式提供輸入相關檢疫規範,該署已透過兩岸平臺機制洽請中方提供具體檢疫條件。惟考量時值文旦產季,爰參照過往我國文旦柚輸中之做法辦理檢疫,自即日起將受理業者申請輸出檢疫,經加倍取樣及目視檢查確認無介殼蟲等有害生物後,在無加註特殊內容條件下,方核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

文旦是內銷為主外銷為輔的品項,更是國人中秋送禮自用的代表性節慶產品。防檢署強調,中國恢復我國文旦輸入,應在「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說明清楚檢疫規範。針對仍遭中方暫停進口的農漁產品,希望中國依據國際貿易規範,與我方進行技術對話,儘早恢復貿易。在此同時,我方將積極開拓海外高端市場,如新加坡、日本及加拿大等,讓更多臺灣優質農產品行銷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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