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級7積點1弱勢加分 竹竹苗會考改制117年實施

竹竹苗考區會考改制,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小組今天表示,將由現行3級分制改為5級分7積點制為維持原制度扶助弱勢積分加1分,預計117學年度實施。

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小組今天召開第4次會議,討論是否修正竹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國中教育會考級分,原苗栗縣主張維持3級分制、新竹市表態改7級分制、新竹縣提出5級分制,經3縣市決議由現行3級分制改為5級分7積點制。

新竹縣教育局長楊郡慈告訴中央社記者表示,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採計將修訂以「5級分制為架構,比序項目7採積點比序,為維護現行制度對於扶助弱勢保障,增加1分扶助弱勢積分」,並為累積2至3年入學資料進行系統測試,預計在117學年度實施,適用對象為目前小六學生。

她說,為維持原制度對扶助弱勢積分以保障弱勢,新方案納入扶助弱勢積分,入推會認為新的制度在扶助弱勢方面,對偏鄉地區、非山非市地區和經濟弱勢學生有保留扶助加分機制,以彰顯積極性差別待遇的教育價值。

楊郡慈指出,5級分改善基礎等級範圍過大困境,促進志願選填研判落點準度,而積點則是將各科成績轉換7到1點加上作文點數,提升作文及標示重要性,凸顯科科等值的效果,讓每1科答題正確率反映在比序上,先比積分再比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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