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搭公車遇急煞跌倒流產 議員指北市涉包庇業者

經試管懷孕的盧姓婦人搭公車時,因公車急煞跌倒流產,鑑定報告認為當事人未緊握扶手,駕駛無責,議員質疑北市公運處涉包庇。公運處指出,此案已進司法程序,將配合調查。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今天在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包含當事人盧姓夫妻、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政風處官員皆出席。李明賢說,盧姓婦人在7月間搭光華巴士從內湖進市區,準備下車時,公車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急煞,導致盧婦跌倒後往前翻滾。

李明賢也公布公車內影像,他表示,盧姓婦人才透過試管而懷孕,卻因事故流產,此案進入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進行鑑定,報告卻採公車業者及司機說法,認為盧婦未緊握扶手和欄杆才跌倒,判定駕駛和業者無任何肇事責任。

李明賢指出,經他調查,司機描述案發時車速與行車紀錄器影像不符合,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事後還不願提供車內影像,並告知若公布可能違法,質疑公運處涉包庇業者,經與當事人討論後,決定把資料交給北市政風處調查公運處、交通事件裁決所是否瀆職。

他說,車內影像有3疑點,包含鑑定報告內的公車煞車減速有明顯不同、公運處對案發時影像遲不提供、公車駕駛戴耳機開車且未透過廣播提醒乘客。

常華珍回應,對當事人發生此事感到遺憾,此案的鑑定報告在10月15日出爐,但業者與當事人對鑑定結果有不同意見,當事人提告,檢方在11月15日要求提供影像,後續將配合調查。

她說,將要求公車業者把此案提入公車事故賠償爭議諮詢委員會,預計12月底開會討論。至於駕駛用耳機,將依法開罰新台幣9000元,並把影像提供給檢方參考,對於先前未提供影像部分,感到抱歉。

常華珍指出,此案發生在7月15日,事後經鑑定釐清肇責,鑑定報告認為司機無肇事責任,公車業者依保險賠償當事人6000元。

盧姓婦人說,因年紀大想懷孕陸續進行療程時間約1年多,花費近百萬元,好不容易懷孕,但不到1週就在公車內跌倒,被醫生告知小朋友沒心跳,心情頓時跌入谷底且感到悲傷,案發時有緊握扶手,但鑑定報告卻稱沒有,無法接受。

公車業者事後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案件發生後,自8月起就有關懷傷者並提供1.2萬元慰問金,經申請事故鑑定認為公車駕駛無責,是因乘客未緊握扶手,從影片來看,當時前後方的乘客都是站立且未跌倒。

業者指出,當事人事後提出賠償金額102萬元,雙方因金額落差大沒共識,後續進入司法程序。至於公車駕駛戴耳機,雖無法規規定,因考量影響行車安全,駕駛會記大過。

他說,公運處不會包庇業者,主管機關僅是依車禍事故鑑定對外說明,且車內都有貼標語等向乘客宣導應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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