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員執勤前未酒測等違失遭鐵道局開罰 台鐵擬訴願

鐵道局日前因台鐵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等案件開罰新台幣210萬元。對此,台鐵今天說,將等收到裁罰書後,研議於期限內向交通部提起訴願。

交通部鐵道局針對台鐵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車站運轉員派任前沒有酒測、沒有依規定有效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等違規缺失,並在日前針對其中4案寄出裁罰書。

包含運轉員派任前無酒測開罰60萬元、未依規定保留平交道監視影像開罰30萬元等,總計開罰210萬元,由於後續還有其他違規案件,台鐵恐挨罰480萬元罰鍰。

對此,台鐵今天表示,有關鐵道局針對台鐵評議案件中,1件未於期限內提報營運狀況資料、1件未能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1件運轉員執勤前有酒測但無紀錄、3件值班站長及3件車長初檢體格檢查不合格,複檢後依複檢紀錄調整工作,共計9件。

台鐵指出,有關鐵道局裁罰公司於台鐵局時期未於期限內提報111年度營運年報、車站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沒有依規定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以及派任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執勤等案,公司將等收到裁罰書後,檢視相關內容,研議於期限內向交通部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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