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抽血案達解聘要件 台師大教評會重審

台師大爆發女足抽血案,教育部今天召開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確認情節重大,已達「教師法」解聘要件,要求台師大教評會重審,須於2週內「另為適法之決議」。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爆發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教育部由次長朱俊彰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調查,並對研究主持人陳忠慶及共同主持人周台英分別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命台師大自7月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改善。

教育部今天召開「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師大學生參與研究過程中,疑遭教練施壓抽血。此案涉及校園霸凌,台師大對於周姓教練處分落差太大,引發外界爭議。

教育部此次會議嚴格檢視台師大教評會所作的決議,認定情節重大,已命教評會於2週內「另為適法之決議」。

此外,教育部表示,此案對被行為人(指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侵害,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要件。台師大三級教評會未依調查報告解聘周姓教練,且「論理不明」,已命教評會重新就權勢不對等、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侵害程度、行為應受責難程度及行為次數、頻率等事由,逐一釐清檢視。

教育部說,為保障學生申訴權益,17日已設立單一申訴窗口,並主動聯繫學生,同時也會提供給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轉知,確保學生獲得及時且妥適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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