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重症、死亡雙創10年新高!疾管署宣布:擴大使用公費抗病毒藥 11類族群曝

流感重症、死亡雙創10年新高!疾管署宣布:擴大使用公費抗病毒藥 11類族群曝
流感重症、死亡數創下10年同期新高紀錄,疾管署今(4日)宣布,自本月15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族群,新增對象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流感疫情持續升溫!流感重症、死亡數創下10年同期新高紀錄,疾管署今(4日)宣布,自本月15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11類人可公費用藥。

疾管署表示,為因應113至114年流感流行高峰期,決議自今(113)年12月15日至明(114)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使用條件,新增對象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根據疾管署公布的11類公費用藥對象,包括1.「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3.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4.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5.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6.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7.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8.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間:113年12月15日至114年2月28日)、9.類流感等群聚事件經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定需用藥者、10.「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11.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

疾管署指出,類流感病患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提醒,隨著時序入冬,已進入呼吸道病毒活躍時期,且今年的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數及死亡數均為10年同期最高,尚未接種流感疫苗的公費對象,尤其是65歲以上長者與學齡前幼兒等感染流感後易發生嚴重併發症的高風險族群,應儘速完成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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