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減塑元年…飯店衛生用品只能自備? 環境部澄清了
[周刊王CTWANT] 環境部12月底曾指出,從今年1月1日起,觀光旅館、民宿等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個人衛生用品,且必須調整備品配置。不過網路上盛傳「飯店沒有提供一次性備品,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要自己準備」、「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只能等待客人詢問,任何提供備品的意圖都被認定犯規」等情事。對此,環境部今(13日)也發布新聞稿澄清了。
針對旅宿用品管制,網路媒體報導民眾誤解「飯店沒有提供一次性備品,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要自己準備」、「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只能等待客人詢問,任何提供備品的意圖都被認定犯規」、「房價沒有變便宜,服務卻縮水」、「國外飯店多半是將備品放在大廳供旅客自取,但台灣直接全面限制提供」等情事,環境部今日澄清,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是由小瓶裝改成180毫升以上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提供。
至於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陳列房間等營業場所,但飯店櫃檯可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
環境部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旅宿業於114年1月1日起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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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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