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回應聯合國「30×30」保育目標:朝海洋保護30%努力
2022年12月21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劉庭莉報導
為扭轉生態破壞,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達成歷史性協議,要在2030年前保護30%的陸地及海洋。台灣受保護陸域面積達42.5%,已超過30%目標,海域保護面積卻僅有8%。海保署副署長吳龍靜昨(20日)受訪表示,會把聯合國「30×30」目標納入政策推動,朝向保護30%海洋努力,也將與地方政府盤點可能的海洋保護區。然而,我國「海洋保育法」制定卡關兩年,目前仍躺在行政院,學者認為政府努力仍不足。
海保署:保育30%海洋將納政策目標
聯合國此次通過「30×30」目標,海保署副署長吳龍靜受訪表示相當支持,將列入政策推動目標,但他指出,不必強調保護比例,而是著重於讓既有保護區發揮實質效果。我國海洋保護區的問題之一,即因缺乏調查和管理,未能展現保育用意。
全球僅有10%的海洋受到保護,吳龍靜表示,台灣只有約8%。海保署正透過盤點及輔導機制,讓既有保護區發揮應有功能,也將與地方政府合作調查潛在可能劃設的海洋保護區。
吳龍靜表示,聯合國此次也納入「其他有效的保護措施」(Other Effective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s)概念,將有適當管理措施保障生物多樣性發展的區域列入計算。海保署保護區整合平台會議已有討論OECM,30×30目標通過後,國內將更積極推動認定機制。
海保法卡關兩年 學者指努力不夠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講座教授邵廣昭表示,「30×30」目標是此次COP15最大亮點,樂見國際順利達成協議。他指出,劃設保護區是國際認可的有效方法,但計算面積並非重點,劃設海洋保護區後須確實管理,針對棲地進行生態系保育才是當務之急。
他也指出,國內海洋保育目前多僅針對特定保育類物種,《海洋保育法》卡關兩年仍躺在行政院,政府「努力絕對不夠」、台灣仍落後很多。
至於《海保法》進展到哪裡?吳龍靜說明,草案正在等待行政院結束必要程序,會盡快送入立法院。未來《海保法》通過後,對於重要生態系將配合地方政府規劃及調查結果,採取適當管理及保護措施,朝「30×30」目標努力。
陸域保護42.5%超越聯合國目標林務局重點轉向修補破碎棲地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我國包括國有林在內的陸域受保護面積達42.5%,超過聯合國要求的至少30%。林務局保育組科長石芝菁受訪時直言,這個目標對台灣而言不是很有挑戰性,但並不代表台灣不作為。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物多樣性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副主任林思民也肯定,台灣生物多樣性先天獨厚,中高海拔生態良好,屬低海拔衝擊最嚴重,如濕地、平原等生態系,林務局近年推動國土生態綠網,就是大量增加低海拔淺山物種的棲息環境。
石芝菁解釋,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是將焦點從保護區轉向淺山平原,這裡人口稠密,林務局選擇在此規劃「保育軸帶」進行棲地連結、生態復育,希望能具體回應COP15協議的另一項目標,於2030年前有效修復30%劣化生態系。
保育思維不落國際 人口稠密島嶼交出亮眼成績單
林思民還指出,國內保育思維已從過去的「保護區模式」進展至「共存模式」,同時強調在地保育,延攬在地居民參與保育措施,切合國際主流思維。以一個人口稠密、面積窄小的島嶼國家來說,台灣陸域保護區表現是傑出而且成功的。
他進一步建議,都市綠地漸漸成為台灣重要的野生動物庇護空間,雖然都會公園占全國國土面積不多,卻有機會成為動植物存續的友善空間,扮演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橋樑,台灣猛禽研究會近年在城市推動鳳頭蒼鷹科普教育,就是很好的例子。
石芝菁表示,國土生態綠網也包括都市綠帶規劃,如校園植樹強調原生本土樹種。林務局近期也與鐵道局合作,討論如何配合生態廊道進行鐵路設計調整,減少動物移動阻礙。
參考資料
-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2022年12月15日),「生物多樣性公約COP15」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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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楊 淽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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