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冷氣、冰箱、水冷服:戶外降溫裝備PK 學者籲災防法明訂高溫災害

台灣近期高溫不斷,再次掀起是否應將高溫納入法定的「災害」類別討論。我國目前還沒有高溫災害的定義,相關主管機關分散在多個部會,學者出面呼籲修訂《災害防救法》,認為防災應該整體規劃。而勞動部修訂《職安法》在8月上路,工人作家林立青表示,戶外工地型態多樣,與其裝設「移動式冷氣」,不如配備冰箱。 學者籲修訂災防法 思考「全災害」概念 全球高溫熱浪頻發,台灣也炎熱如烤箱。天氣風險公司經理李知航指出,台北2020年大於36℃的高溫日數,多達60天,推估到2050年,各地均溫都會不斷上升,台北一年會有穩定20天超過36℃高溫。而過去30年來,統計台北、台中、台南的年均溫已提高約1.5℃。 民間對於熱危害的討論越發熱烈,我國法規卻未將高溫列為災害。台灣災防協會昨(21)日舉辦記者會,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指出,若比較地震災害與高溫災害的威脅,普遍大眾可能會覺得震災造成的死傷比較多,但事實上,在全球高溫熱浪導致死亡的人數比地震還多,「高溫傷害就是溫水煮青蛙。」 王价巨呼籲,高溫有長期健康風險,已是國安層級問題,應修災防法納入「全災害」的概念,跨部會處理。 而防災議題也需要整體規劃,王价巨指出,現行《災害防救法》把不同災害主管機關切開,如寒害只歸農業部主管,但人類也會受寒流影響,防災作為就會受到限制。若未來要將高溫列為災害,恐怕也會陷入同樣的部會框架問題。 工地經驗:添購移動式冷氣,不如配備小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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