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減碳新目標28%±2% 環團:環境部應說明科學依據、產業減碳規劃

政府宣示2050年淨零碳排,環境部昨(30)日公布2030年減碳目標(草案)28%±2%,較2022年國發會提出的24%±1%目標高了一些。環團表示肯定目標更嚴格,但認為環境部制定目標的科學依據不透明,且不見產業減碳規劃,呼籲加強社會對話。



環境部長彭啟明昨(30)日公布最新2030年減碳目標為「28%±2%」。攝影:陳昭宏


減碳旗艦計畫助攻 環境部提2030年減碳目標28%±2%


環境部昨日舉辦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記者會,環境部長彭啟明在會中宣布,2030年目標將提升至28%±2%。


除了2030年減碳目標,環境部也訂出六大部門的2030年階段管制目標,製造部門排碳2030年應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約18%;能源、住商、運輸、農業、環境等部門則應較基準年降23.1%、35%、20%、35.1%、71.5%。


電力排放係數則由每度電排放493克降至2030年的319克(二氧化碳當量),縮減35%。






我國2025目標為較2005年減排10%,環境部長彭啟明樂觀表示明年有機會達到目標。圖片來源:擷取自環境部簡報


彭啟明表示,部內召開兩次減碳技術諮詢會議推估都發現,2030年連24%±1%減碳目標都無法達到,直到今年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主導的永續會淨零專案小組,協調各機關盤點出「減碳旗艦計畫」才補足缺口,包括能源部門的地熱、去碳燃氫、製造部門的深度節能、運輸部門的永續航空燃料等,「最後我們算出來,是有自信達到28%±2%的」。


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2030年新目標預計2月底報請行政院核定,民眾此前可至氣候資訊公開平台「國家減碳新目標」專區查閱草案、發表意見,公聽會將在明(2025)年2月7日舉行。


新目標缺科學依據、產業減排規劃 環團籲落實社會溝通


針對減碳新目標,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多個環保團體發布聯合聲明,首先肯定環境部訂出更高標準,但認為環境部未說明減碳目標訂定的科學依據,也無產業減碳規劃,呼籲環境部落實社會對話。


環團指出,尤其應針對石化、鋼鐵、半導體等高碳排產業訂出階段目標、轉型路徑和量化檢核指標。國營事業也應帶頭展現決心,如先釐清中油更新四輕帶來的碳排增量、中鋼也須說明高爐轉為低碳製程的時間點。工業部門佔我國過半排碳,減碳旗艦計畫針對產業卻僅列入自主減碳、深度節能、國營事業減碳等作法,呼籲經濟部提出「產業淨零轉型整合戰略」。


環團也指出,賴政府明年2月前要訂出2032、2035年減碳新目標,但新的2030年目標欠缺透明計算基礎,呼籲行政院邀請各界以科學方式,針對2035年的階段管制目標制定進行辯證。






除了2030年減碳目標,環境部也訂出六大部門的2030年階段管制目標,其中製造業應較2005年減碳18%。圖片來源:擷取自環境部簡報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另發聲明質疑,若以2030年減量28%試算,台灣將在2030年用盡1.5°C及1.7°C的剩餘碳預算,顯見新減量目標不足。而電力排放係數目標大幅降低,環境部也未說明當前能源計畫對新目標的減碳貢獻度和時程。


據《氣候法》第10條第4項,環境部應於今年1月1日前提出2030年減碳目標。環權會針對環境部違法拖延,除了提出氣候憲法訴訟,強調國家有義務保護人民不受氣候變遷侵害,並指出,基於法律保留原則,減碳目標應由立院明訂於《氣候法》,不應授權給行政機關環境部制定,德國、南韓憲法法院都已肯定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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