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年第2胎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提高為3萬元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屏東縣為鼓勵縣民提高生養意願,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縣長周春米今(16)日宣布好消息,114年1月1日起,第2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增加1萬元,調升為3萬元,除加碼生育津貼外,父母同時還可申請到宅母嬰照護月嫂80小時免費服務,展現屏東縣支持成家的心意,未來將持續建構屏東安心、能養的友善育兒環境。
縣長周春米表示,屏東縣111年全縣出生人數為3,749人,上任後112年起發放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2萬元,全縣出生人數為4,260人,較111年增加511名新生兒;113年截至11月底出生人數4034人,也比112年同期增加148人,連續2年出生人口數呈現正成長,可見縣民支持與肯定屏東縣的友善育兒政策。
周縣長表示,台灣面臨人口老年化、少子化的趨勢,每個寶貝都是家庭、城市的希望,在落實財政紀律的前提下,114年1月1日起,第2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調升為3萬元,同時續推月嫂80小時免費服務(折合新台幣2萬元),不僅讓爸媽充分休息更有能量帶寶貝,也能創造40歲以上婦女二度就業的機會。此外,將持續在各鄉鎮規劃托育、托嬰中心,給予0-2歲的幼兒更妥善的照顧。
活動中也請來孕媽咪現身說法,已經懷上第三胎的吳媽咪表示,預產期在下個月,縣府補貼月嫂服務80小時,免費額度用完後,想將生育津貼用於自費申請月嫂服務;新手媽媽何媽咪則希望把生育津貼花費在月子中心。縣府民政處表示,屏東縣生育津貼與到宅月嫂服務、各鄉(鎮、市)公所發放的生育補助並不排斥,只要符合資格,皆可同時申請。
民政處表示,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在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含辦公室)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1年,且申請補助時持續設籍者,每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台幣2萬元,11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第2名以上新生兒,再加碼1萬元。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申辦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民政處表示,為讓爸媽了解屏東縣各項友善育兒政策,縣府推出「屏東安心育兒手冊」跨局處整合本縣育兒福利與衛敎資訊,內容包括每人80小時到宅母嬰照護月嫂服務、提供價值6,000元的孕婦產檢交通補助車券、孕產婦諮詢專線、幼兒照護與健檢提醒、托育服務據點與費用補助、勞工育兒權益、親子共讀技巧與推薦書目等。
- 記者: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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