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法規大洗牌 環保局輔導業者落實空污防制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為協助臺南市轄內使用資源循環燃料業者了解新修訂的法規,環保局3月17日舉辦說明會,向業者說明污染物排放標準、防制設備效能提升及新增的污染物檢測項目與頻率等,並透過現場查核與擴大檢測,確保工廠符合許可法規及排放標準,以維護空氣品質。
此次修法對燃料混燒比例與污染物排放標準做出明確規範,業者須確保排放戴奧辛及重金屬(鉛、鎘、汞)符合標準,並檢視戴奧辛採樣設施與防制設備的處理能力。若無法符合規範,應於2025年4月1日前向環保局申請改善期限。
除此之外,固定污染源的空氣污染物檢測項目增加氯化氫、重金屬及其他化合物如鉛、鎘、汞等,並依燃料類型調整檢測頻率,例如第一類固體再生燃料每年檢測一次,第二類每半年一次,使用廢棄物再利用燃料者則需每季檢測,藉由分級控管方式強化污染監測。
環保局長許仁澤提醒,業者應落實防制設施管理,妥善操作廠區內各項防制設施,避免造成空氣污染而遭受處分,本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如經稽查發現與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不符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至2千萬元以下罰鍰。

- 記者:大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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