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新北電動機車補助出爐 最高補助3萬5,600元
(記者謝政儒新北報導)新北環保局今日公告114年電動機車補助方案,除了汰舊1至5期燃油機車可獲得最高1萬元基本補助之外,還推出限額「早鳥」及「雙汰舊」(須汰除兩輛老舊機車並新購一輛電動機車)補助,分別再補助9000及6000元;若再加上經濟部7000元補助,及環境部淘汰車齡10年以上燃油機車提供的3,300元獎勵金,單筆申請電動機車最高可申請補助金額達3萬5,600元。環保局預估明年補助方案可減少5萬輛老舊燃油機車,電動機車總數可由11萬餘輛提升至13萬輛,逐步達成永續城市目標。
此外,鑑於民眾的用車習慣,新北環保局於114年度更提供1至3期燃油機車換購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補助方案,每輛補助金額為4,000元,補助不限名額。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本年度為鼓勵民眾淘汰家中老車,114年度針對換購更推出雙汰舊加碼方案再享有6,000元加碼金,共計4,000名(即共須汰除兩輛老舊機車並新購一輛電動機車),亦可與早鳥方案同步申請。最新加碼補助方案更全面的貼近符合民眾需求,與市民一起推動低污染運具之普及,改善空氣品質提升市民健康。
環保局說明,根據新北市電動機車補助方案,民眾若汰舊1至5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可獲得最高1萬元的基本補助,還可申請早鳥加碼補助9,000元,以及雙汰舊加碼補助6,000元,每輛電動機車最高可達2萬5,000元。此外,民眾還能同時申請其他單位補助,其中經濟部針對電動機車提供每輛最高7,000元的補助,環境部則針對淘汰車齡10年以上的燃油機車提供獎勵金,每輛可獲得3,300元(包括車體回收獎勵金300元、減碳獎勵金最高2,000元以及減空污獎勵金1,000元)。若一次報廢兩輛老舊機車並申請雙汰舊方案,環境部車體回收獎勵金可針對兩台車輛分別申請,共計可獲得3,600元。
程大維表示,新北市去(113)年度老舊機車汰舊數、電動機車成長數、成長率及電動機車設籍數均為六都第一,但燃油機車數量仍高居全國各縣市之冠,由於新北市移動污染源主要污染排放物為氮氧化物(NOx)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其中50%係由燃油機車為主要排放來源之一,為持續改善本市空氣品質並加速民眾汰舊10年以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本市將透過強化補助誘因及多元宣導措施,推動運具電動化,預計本年度補助方案預估可減少5萬輛老舊燃油機車,電動機車總數預估由11萬餘輛提升至13萬輛,可減少燃油機車污染,實現永續城市發展目標。
環保局提醒,申請補助車主須為新北市民且購買電動機車時已設籍新北市滿一年,另向新北市經銷商新購電動機車發票日期須為114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且汰舊之燃油機車車籍須為新北市,均可追溯辦理。環保局呼籲,請仍持有10年以上燃油機車的市民朋友把握機會,踴躍響應新購或老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另外如為中低收入戶,無論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均額外加碼補助1萬元,中低收入戶不限額,而一般民眾新、換購各限額1萬2千輛。
此外,鑑於民眾的用車習慣,新北環保局於114年度更提供1至3期燃油機車換購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補助方案,每輛補助金額為4,000元,補助不限名額。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本年度為鼓勵民眾淘汰家中老車,114年度針對換購更推出雙汰舊加碼方案再享有6,000元加碼金,共計4,000名(即共須汰除兩輛老舊機車並新購一輛電動機車),亦可與早鳥方案同步申請。最新加碼補助方案更全面的貼近符合民眾需求,與市民一起推動低污染運具之普及,改善空氣品質提升市民健康。
環保局說明,根據新北市電動機車補助方案,民眾若汰舊1至5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可獲得最高1萬元的基本補助,還可申請早鳥加碼補助9,000元,以及雙汰舊加碼補助6,000元,每輛電動機車最高可達2萬5,000元。此外,民眾還能同時申請其他單位補助,其中經濟部針對電動機車提供每輛最高7,000元的補助,環境部則針對淘汰車齡10年以上的燃油機車提供獎勵金,每輛可獲得3,300元(包括車體回收獎勵金300元、減碳獎勵金最高2,000元以及減空污獎勵金1,000元)。若一次報廢兩輛老舊機車並申請雙汰舊方案,環境部車體回收獎勵金可針對兩台車輛分別申請,共計可獲得3,600元。
程大維表示,新北市去(113)年度老舊機車汰舊數、電動機車成長數、成長率及電動機車設籍數均為六都第一,但燃油機車數量仍高居全國各縣市之冠,由於新北市移動污染源主要污染排放物為氮氧化物(NOx)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其中50%係由燃油機車為主要排放來源之一,為持續改善本市空氣品質並加速民眾汰舊10年以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本市將透過強化補助誘因及多元宣導措施,推動運具電動化,預計本年度補助方案預估可減少5萬輛老舊燃油機車,電動機車總數預估由11萬餘輛提升至13萬輛,可減少燃油機車污染,實現永續城市發展目標。
環保局提醒,申請補助車主須為新北市民且購買電動機車時已設籍新北市滿一年,另向新北市經銷商新購電動機車發票日期須為114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且汰舊之燃油機車車籍須為新北市,均可追溯辦理。環保局呼籲,請仍持有10年以上燃油機車的市民朋友把握機會,踴躍響應新購或老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另外如為中低收入戶,無論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均額外加碼補助1萬元,中低收入戶不限額,而一般民眾新、換購各限額1萬2千輛。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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