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週上床就「害染淋病」!18歲磁磚工熱戀學妹 代價真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台中一名18歲李姓男子與學妹短暫交往僅約一週,雙方期間發生一次性行為,未料學妹事後感染淋病,案件因此曝光。學妹母親得知後氣憤不已,憤而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考量雙方已達成50萬元調解,最終判處李男3月徒刑,緩刑5年。
根據檢方調查,李男與化名小君的學妹自國小起即相識,2024年12月初短暫交往一週,期間曾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不久後,小君因出現症狀就醫,2025年1月確診感染淋病。院方依規定通報家防中心,小君母親接獲通知後隨即前往婦幼隊報案,案件正式曝光。
示意圖/台中一名18歲李姓男子與學妹短暫交往僅約一週,一次性行為後學妹事後感染淋病。(擷取自 Freepik)
李男在接受警方詢問及偵查過程中全盤坦承犯行。台中地方法院審酌,李男與小君發生性行為時年僅滿18歲,因年輕輕率、血氣方剛而犯下本案。考量其態度良好,犯後坦承且與小君及其母親達成50萬元民事調解,目前從事磁磚工工作,每月收入約2萬元,經濟條件普通。
法官最終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5年,並附帶條件:每月償還5千元賠償金,直至50萬元全數清償完畢為止。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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