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奔喪遭繼父性侵 鬼父竟辯「沒搖頭就算同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新竹市一名 65 歲繼父阿宏(化名),2024 年 7 月間在繼女返台奔喪、寄宿其家中期間,趁對方熟睡時伸出狼爪。事後不僅否認性侵,還聲稱「沒搖頭就是同意」、「沒發生性行為不算性侵」。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他違反《刑法》第 225 條第 1 項乘機性交罪,依接續犯論處,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8 月,緩刑 4 年,並付保護管束。
示意圖/ 65 歲繼父阿宏(化名),2024 年 7 月間在繼女返台奔喪、寄宿其家中期間,趁對方熟睡時伸出狼爪。(擷取自 Freepik)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4 年 7 月 5 日凌晨,受害人小琪(化名)返台處理家務後寄宿繼父家中。當晚熟睡期間,阿宏趁機觸摸她的胸部與下體,甚至以手指侵入陰部。小琪醒來後驚恐萬分,但因身處親人家中不敢即時聲張,直到天亮才鼓起勇氣報警處理。
法院指出,被告在調查及庭審中坦承部分事實,並有錄音、通訊紀錄及證人證詞佐證,證據充分。儘管阿宏辯稱未發生性交行為,但法院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乘機性交罪,且接續實施多項不法觸碰,依法合併處罰。雖然法院考量被告首犯、已賠償並達成和解、未使用暴力脅迫、事後配合調查,因此酌情減輕刑度並宣告緩刑。但判決中也明確指出,被告身為長輩卻違反倫理與信任,對受害者心理造成嚴重創傷。
此案引發社會關注。法律人士指出,類似乘機性交案件常被誤認為「非強暴就不構成性侵」,實際上依《刑法》第225 條規定,若趁人神智不清或無力反抗時施行性行為,即構成犯罪,與是否發生「性器進入」無關。
《引新聞》提醒您: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更多引新聞報導
泰一自首認性侵 竟扯「母被迫辭退」 檢方怒質疑:拖延自首隱藏動機
六合夜市「烤蝦 6 隻」賣500元 她怒轟:比高檔餐廳還貴
- 記者:編輯中心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