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有心/楊明明

皮囊有心/楊明明

——讀《皮囊》有感

楊明明

都說“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裏挑一”,讀完蔡崇達的《皮囊》後,感覺“這些刻在骨頭裏的故事”不僅有趣、好看,還如一把手術刀,能剖開紛紜世相,甚至自己心底那聲最輕微的歎息。——題記

陽光微好,清風澈澈,我幾乎一口氣讀完了《皮囊》,途中幾次怔晃,這是小說?書中的人物實在太過鮮活,他們的出現、綻放乃至落寞的離場,都孕有完整的驚心動魄。再三確認這是本散文集後,我不由慨歎蔡崇達的人生——艱難卻始終昂揚,演繹出了生命最美好的姿態。

他的父親有過叱吒風雲的歲月,又重重跌入命運的泥潭。得意時,他是眾多小弟敬仰的幫派老大,是母親眼中“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漢,是親戚眼羨的有錢人,但是,他終究因為事業的失利,身體衰退,跌倒中風。面對偏癱的左半身,他不甘心,以孩子般的天真執著地想要“自愈”,“我不斷活動,活血沖死血,沖到最後,我的另一半會活過來的”。全家都配合他演這場戲,對他從早到晚不間隙的鍛煉持以熱烈的肯定和讚揚,這些註定徒勞的付出,帶給了他們許多的快樂。是啊,虛幻的希望也是希望。終於,一場意外把父親打入現實。不見好轉的身體讓他變得暴戾執拗,他堅持要在夾雜著颱風的暴風雨中外出鍛煉,幾次三番,他倒在雨幕中,如同蜥蜴,手腳並用往前挪……冰冷的雨水沖醒了他發熱的頭腦,也澆熄了他綿軟的希望,他開始盼著死。與命運的和解竟然讓他的心境逐漸平和,時光流逝中,他不光視“死”為老友,自己還退化成了“孩子”——會撒嬌,會耍賴,會和鄰居的小狗吵架。歲月斑駁,卻靜好。就在“我”偷偷計畫,拼命存錢帶父親去美國做手術時,父親卻突然離世了。我心如刀割,父親卻在火化後的第二天,在我和母親的夢裏氣呼呼地抱怨,為什麼只燒給他小汽車,沒給他喜歡的摩托車……“男人至死是少年”,沒錯,他的父親就是這樣的男人。

他的母親如同一股溪流,無息卻堅定,她所認准的事,總要做到。第一次約會,父親曾給予她一個承諾:他會把這塊地買下來,然後蓋一座大房子。婚後三年,買下地。三年又三年,終於建成一座完整的石板房。粗喇喇的父親還送給了母親一份驚喜——把他們二人的名字刻在了石門上。父親中風了,家裏潦倒窘迫。全家節衣縮食,攢了一筆錢,母親力排眾議,在石板房上建了兩層樓。又過三年,母親捏著一卷錢,再次提議建四樓。從她堅定的眼神中,他終於明白,母親堅持要建好這所房子,不是為了什麼臉面,是因為她要替父親完成當年的那個許諾,“房子夢”是母親對父親永遠也說不口的愛情。父親去世後,母親夢到父親仍是保持著離世前半身偏癱的模樣,便篤定父親今世有未還完的債。母親精心揀定了一名巫人,通過“找靈”得知父親的突然離世是五只鬼作祟,這種意外之數讓他本可消掉的罪孽未來得及清盡。於是,母親來到寺廟,把父親的魂魄“引回家”,請求鎮海宮的神明讓父親為其做義工來贖罪。終於,一個月後,母親再次夢到了父親——年輕,健壯,笑容滿面,“母親的眼眶像泉眼一樣流出汪汪的水”,她做到了!比起建房子的執著,這股助其贖罪的行徑更為執拗。無從探討神明的真假,母親只是在用盡全身力氣來愛,勿論父親生或者死。

作者筆下,不光他的父親和母親氤氳著傳奇一般的色彩,他的朋友亦是。“香港阿小”梳著小少爺的髮型,皮膚如同白色襯衫般發亮,暫住小鎮,等著遠在香港的父母來接,是眾多孩子爭相討好和模仿的對象。因為他總能考年級第一,阿小便對他刮目相待,視他為唯一的朋友,經常和他談起自己對哥哥的崇拜。多年之後,兩人相遇,阿小說起自己到香港之後的遭際,爸爸得了鼻咽癌,一直被他視為“偶像”的哥哥怕被拖累,卷走了家裏所有的錢,爸爸開車自殺。阿小的人生原先有多絢爛,後續就有多荒寂。

文展,兔唇,瘦弱,卻胸有大志,是個天才。九歲便開始做一件大事——按時間整理世界上發生的重大歷史事件,並且分析這些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按照家庭情況制定上重點中專的目標,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也不行,他拼命訓練自己掌控分數的能力;預設若要在大城市立足,必須要有領導能力,便組織就近的眾多孩子每天都到自己家裏玩,他統一安排……他終於如願以償,考進了心儀的學校,但是,他卻因為兔唇遭人嘲笑,孤寂的奮鬥之後事業也極為不順,甚至連個妻子也找不到。一直夢想高飛的文展,最終折翼在一個小村莊裏,麻木地度日。

他們以極致的姿態詮釋了何為“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相比而言,蔡崇達是幸運的,能在北京立足,且事業有成。但是,他與他們一樣,領略了生命的荒蕪,見識了命運的無常,他們都是“既失去家鄉又永遠無法抵達遠方的人”。

作者在後記中寫道:我想看見每一個人。人各有異,如果有心,便會看見彼此,映照出彼此,溫暖彼此。

我想,是的。或許,正是這種有心,他筆下的每個人物才能拋卻皮囊,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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