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要抓走小學生?動機出現3版本!

是誰要抓走小學生?動機出現3版本!
台中市議員李中揭發小朋友用樂樂球棒打老師隔天,從校園被帶到警察局事件,引起全國譁然。(圖/記者顏幸如攝,2024.12.04)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議員李中爆料小學生被抓到派出所做筆錄,事發24小時後,警察為什麼將孩子從校園帶走,竟出現3種版本!警方表示老師在學校堅持提告,才請雙方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做完筆錄後又說不告;校方則指警方到校後表示已通報,必須製作筆錄,家長也表示會到警局會合。家長則以3千多字公開信怒斥校方說謊,指學務主任打電話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帶上警車,請家長直接到派出所。警察局長李文章和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將儘速調查清楚。

台中市爆發警察接到老師電話報案,到學校將小學生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引起全國譁然,警方於11月接獲市議員李中反映,迅速將兩名員警申誡處分。但今天校方發出公文,指「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但「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學務主任立即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但警方昨表示,因老師堅持提告,員警無奈下將兩人請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老師做完筆錄後表示不提告。針對員警未有家長陪同下帶走孩子,已經祭出處分。針對警方和校方說法有嚴重出入,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已經責成所屬盡速調查。



台中市某國小發出公文,指是警方認定已經通報,雙方必須到警局製作筆錄。(圖/讀者提供,2024.12.04)

孩子媽媽則透過市議員李中發出3千多字的公開信,表示原本計畫下午請假到學校,親自帶孩子向老師道歉,「沒想到當天早上8點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9點06分主任再度來電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帶上警車,請我們直接到派出所去處理」、「老師做完筆錄就離開,留下孩子獨自在警局等爸爸,已經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

媽媽表示,完全不清楚過程的校長,事後不僅強調「我不希望我的學校變成偵查庭」,還情緒失控用力拍桌,「但我們依照孩子的意願選擇原諒,只因為學務主任在那次事件中展現出高度的責任感與同理心」。感謝學務主任主動承擔,迅速處理事情的善後,甚至細心地向孩子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讓孩子能夠釋懷。

以下為家長公開信節錄內容

事件的起點
3月26日,我們接到學校主任的電話,得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我們當下非常重視,立即在電話中向老師道歉,並關心老師的狀況,老師回應「沒事!」跟老師道歉,老師回應「收到!」,讓我們稍感寬心。然而,當孩子回家後,他主動向我們說明事情經過,並脫下上衣讓我們看到他身上的傷痕與疼痛處。

他清楚地模擬著與老師肢體上的衝突如何發生,被老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過度疼痛下意識揮動手中的樂樂棒打到老師大腿,之後老師將他從他後方整個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我們發現,這些情況與主任所描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於是拍下照片,並立即將孩子的情況回報給主任,希望獲得進一步的說明與協助。

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
3月27日一早,我們便與主任聯繫,希望他協助處理孩子向老師道歉的事。我們也特別要求,孩子道歉後需要向主任領受懲罰。事實上,孩子因為這件事情,當晚輾轉難眠,直到清晨四點才稍微入睡。後來他告訴我們,他不明白為什麼老師抓傷他(身上確實有傷痕,也提到胸口疼痛),但爸爸仍堅持要他去向老師道歉。即使他將身上的傷痕給爸爸看,爸爸仍斥責說:「你在跟我裝可憐嗎? 你打了老師還有臉在這邊跟我裝可憐,去道歉!」

突如其來的轉折
我們原本計畫下午請假到學校接孩子,由父母親自帶孩子向老師道歉。雖然我們認為老師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有改進的空間,但我們還是選擇讓孩子完全承擔這次的錯誤和責任。然而,沒想到當天早上8點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主任和我當時都認為,這頂多是訓斥孩子一下,主任也承諾會在旁照顧孩子,有任何情況會立即通知我們。結果在9點06分,主任再度來電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帶上警車,請我們直接到派出所去處理。我們從來沒有說不方便到場,爸爸接到電話後立刻趕往派出所。

到了警局後,原以為孩子又與老師發生衝突,原以為老師會在警局幫助爸爸釐清到底發生了甚麼事?結果,老師做完筆錄就離開了,留下孩子獨自在警局等爸爸。爸爸看到孩子已經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結果才知道是因為道歉老師不接受,竟然直接報警。我們內心充滿疑惑,為什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下午原本計畫好的道歉,這時也不知該如何進行了。由於孩子仍表示身體疼痛,我們當天帶他去看了醫生,並驗了傷。

始料未及的傳票
我和爸爸原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我們了解孩子的狀況,也能體諒老師的辛勞。因此決定不再追究。然而,到了5月,我們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讓我們感到非常困惑。為什麼會有傳票?如果事情進展到這一步,是不是應該仔細了解清楚整個事情的經過?我們不明白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

(文字省略)

無法理解的調查報告結果
113年10月21日國小發文說明認定不當管教事件不成立,說明老師報警是個人行為,因此不適用學校內部處理學生行為的程序。例如,按照學校內部規定,針對學生的處理(如報警)通常需要先經過導師或輔導室提供意見,並且提交給學生獎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討論並決議後才能進行。但因為這次的報警行為被視為老師的個人決定,所以這些規定並不適用。

(文字省略)

我們始終相信,教育不僅僅是知識的傳授,更是價值觀的引導。當孩子犯錯時,他們需要的是大人用正確的方式教導,而不是一味地將問題推給司法機關。這樣的觀念落差,讓我們對學校的立場和責任感到困惑。尤其又是在孩子道歉的時候,直接報警。

後記
這件事情我們必須好好的了解,更提醒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和釐清我們的教育觀念。如果我們的觀念真的有誤,我們願意反思並承擔應有的責任。

我們從來沒有干涉老師如何管教孩子,因為我們始終相信,學校的教育專業和師長的判斷能為孩子帶來正面的影響。然而,正因為這份信任,我們竟然完全沒有察覺,孩子在學校早已經被自己的導師霸凌了一段時間。我們當時的震驚與自責無以言表,孩子所承受的痛苦,是我們作為父母最深的遺憾。

(文字省略)

如果教育的標準是——老師可以在校園內自由報警,並請警察帶走孩子去警局作筆錄;如果孩子犯錯,或即使已經道歉,但因老師的不滿意就可以直接報警處理——那麼,若這一切真的是正當且合理的,我們願意誠摯地道歉,並認錯接受指正。

我們已經強迫自己的孩子做到勇於承認錯誤、勇於負責,即使他內心不理解、甚至覺得委屈,我們依然要求他勇敢承擔他錯誤的部分。然而,我們不禁/要問,那些被稱為「師長」的大人們呢?是否也能同樣做到?

作為孩子的榜樣,師長是否能坦然面對自己的疏失?是否能誠實承擔自己應有的責任?當一個孩子因為師長的行為被帶到警局、進入司法程序,甚至承受身心壓力時,師長是否曾停下來反思,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真正符合教育的本質?

孩子天真地相信大人會教他們分辨是非,但當我們強迫孩子道歉、承擔錯誤時,孩子心裡一定也會疑惑:那些理應示範責任與誠實的師長,為什麼可以推卸責任,甚至冷漠以對?

教育不是單向的訓誡,而是彼此成長的過程。如果我們對孩子有如此嚴苛的要求,那麼師長們是否也應該以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我們的孩子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句「你錯了」,更需要看到那些教育者以真誠和勇氣,告訴他們:「我也會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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