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趁跨年夜亂喊價 計程車司機挨罰
台北市交通局今(2)日表示,接獲民眾反映,跨年夜於忠孝敦化路邊計程車任意喊價攬客,致乘客未上車搭乘,已依相關法令裁罰。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已轉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違規攬客」規定,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經警察局表示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倘屬實將依規製單舉發。
另外,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規定,計程車應按規定收費,違者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日前民眾於大巨蛋搭乘路邊計程車,經查駕駛私自喊價屬實,公運處已製單舉發新臺幣9,000元罰緩。
公運處表示,目前已再次要求各車隊及計程車公會、工會加強宣導所屬駕駛應依規定收費,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倘遇有未按表收費或超收車資之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及相關具體違規事證,如照片或錄影等資料申訴,如經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 記者: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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