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女大生將「爬蟲類」放餐盤恐遭壽司郎提告 校方:將依校規處置
有網友近日發文控訴,看到一名女大學生在連鎖壽司店壽司郎用餐時,竟將爬蟲類寵物放到壽司盤子上,還拍照上傳IG限動,貼文一出引起網友怒火。對此,台灣壽司郎今天(24日)發布聲明稿指出,已掌握該消費者相關資訊,其所造成商譽受損及其他損害,擬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
對此,女大生就讀的元智大學,今天稍早也發出3點聲明,表示當天女大生就已主動聯繫店家致歉,學校將會在相關事宜告一段落後,針對女大生違反校規的部分處置。
有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Dcard發文表示,看到網路流傳一則截圖,有大學生到壽司郎用餐時,竟將寵物爬蟲類放在桌上食物的盤子上擺拍,還在ig發出「覺得這樣玩寵物很噁心」,貼文一出引起大批網友討論,認為此行為十分離譜「沒水準」、「好沒衛生」、「超噁」、「動物不能這樣玩⋯⋯」、「本人應該要出來道歉吧」。
台灣壽司郎今天則在臉書粉專發出發聲明回應,表示有接獲民眾反應,有消費者未經告知,私自將其所飼養之寵物帶至餐廳內,並有不當之用餐行為及拍攝照片發布社交平台,引起他人截圖在網上流傳造成網上議論。
台灣壽司郎直言,該消費者行為,已經引發餐飲衛生之疑慮,且造成公司聲譽受損。目前所有分店已加強餐具之清潔消毒,確保用餐安全無虞,也掌握該名消費者的相關資訊,就該消費者個人行為所造成商譽受損及其他損害,擬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本公司目前已尋求法律平台協助,後續將採取法律途徑,以維護消費者與本公司權益,特此聲明。」
針對此事件,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也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針對餐飲業者,要求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安全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
林冠蓁指出,餐廳若被查獲未落實,或食品業者未規範寵物致進入食品作業場所,依法可要求負責廠商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以依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罰鍰,消費者也應妥善約束其飼養之寵物,勿使其影響餐飲衛生。(責任編輯:蔡玉英、呂品逸)
出稿時間:17:03
更新時間: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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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大學完整3點聲明如下:
1.元智大學一向辦學嚴謹,重視學生的品德教育及衛生安全教育,如接獲新聞報導或民眾投訴,皆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則審慎處理。
2.本校學生在事後已經了解相關事件造成商家不滿及社會大眾困惱,並於六月22日主動聯繫商家,討論如何處理後續事宜。
3.元智大學將待後續事宜處理告一段落後,針對學生違反校規部分進行處置,並持續加強學生品德教育及宣導衛生安全的重要性。
- 記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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