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鐵路高架地方配合款是否下修 陳金德允評估

宜蘭鐵路高架案地方配合款下修,彰化鐵路高架案是否跟進下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今天表示,會跟交通部長討論、協調,包括用地取得、新設基地或調度場不要納入分攤。針對財政狀況不好的縣市,做這樣的主張,也是算合理的。

在陳金德協調下,宜蘭鐵路高架案地方配合款,將由新台幣105.72億元下修至57.83億元。陳金德26日表示,上任後針對鐵路高架地方配合款經費分攤,與交通部、鐵道局等相關單位召開10餘次會議研析,爭取配合款的編列更加合理化,讓地方政府負擔得起。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針對宜蘭鐵路高架案地方配合款下修,陳金德指出,宜蘭鐵路高架申請審議將近10年,期間鐵路立體化經費分攤審查要點有修正過。經檢視,鐵路高架化,地方政府分攤很沈重,非6都縣市財務狀況都不是那麼好。

陳金德表示,這個分攤是按照財務等級來分配,這次檢視宜蘭鐵路高架的用地取得。因為鐵路在高架的同時,要徵收旁邊的土地鋪設臨時軌,該土地將來是屬於台鐵公司,所以才認為,既然土地將來屬於中央,所以土地取得的費用由中央負擔。

陳金德指出,鐵路調度場、基地等將來也都是屬於台鐵公司,所以這部分就由中央分擔,針對財政狀況比較不好的縣市,做這樣的建議。這幾個月都有密集召開會議,也檢視審查要點,行政院也經過長時間的討論,針對財政狀況不好的縣市,做這樣的主張,也算是合理的。

民進黨籍彰化縣立委陳素月詢問,彰化鐵路高架案目前地方須負擔102.7億元,是否也有可能下修。陳金德指出,他會跟交通部長討論,包括用地取得、新設基地或調度場不要納入分攤。

陳金德表示,用地取得完全由中央負擔,因為那是中央的財產,就是台鐵公司的財產,這部分比較明確。這要看整體的配置,也就是102.7億元中,有多少是用地取得及調度場的費用,這兩部分會跟交通部協調。

陳素月說,彰化鐵路高架是地方引頸期盼超過20年以上的重大建設,希望中央地方的負擔比例能夠全國一致,而不是獨厚宜蘭。陳金德表示,有這樣的建議,一定是有根據過去的案例或是現在的狀況,過去也有案例,用地取得全由中央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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