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國營金融事業機構攬才留才 莊翠雲:一定會做

立委審查國營金融事業機構明年度預算案,關切提升士氣及競爭力,希望讓優秀人才「願意來」、「留得住」。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要攬才、留才一定要有好的激勵措施,一定會做。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入銀行、台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財政委員會通過多項主決議,包括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賴士葆、顏寬恒等人共同所提,為有效解決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缺乏攬才、留才誘因的迫切需求,要求財政部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討鬆綁現行「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及「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比照泛公股銀行調高至4.6個月;並比照同業依獲利狀況提撥一定比率(1%至8%)的員工酬勞,使國營金融事業機構員工待遇能更公平反映具體貢獻。

財政委員會通過的主決議,還有同樣由陳玉珍、賴士葆、顏寬恒等人所提,鑑於本國銀行業市場競爭激烈,國營銀行近年來獲利屢創佳績,但受限於預算法規範,無法及時支應額外「購建固定資產預算」需求而削弱競爭力,因此要求財政部洽行政院主計總處檢討相關法規。

列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莊翠雲說,立委所提很多建議都是出於激勵國營金融事業機構能夠更有士氣、提振工作績效,財政部會通盤歸類,有些可能涉及法律、命令,要攬才、留才一定要有好的激勵措施,一定會做。

立委今天審查預算案時,對於台灣銀行、台銀人壽、台銀證券多有期許。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說,掛上「台銀」二字,就是要做模範,要往「龍頭」邁進,有責任往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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