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5名里長具中國籍 發函區公所依法辦理

內政部今天說,查核完議員與里長等民代身分後,發現5名里長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已去函主管機關區公所,須按照國籍法與戶籍法規定辦理。

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直轄市政府、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公職。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由內政部長劉世芳親自主持。

針對具有陸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內政部做出違法解釋的行政命令,呼籲守護30萬陸配參政權。

劉世芳表示,目前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與戶籍法規定,史雪燕在民國110年8月遞補南投縣議員,就在法官監誓下簽署誓詞「余誓以至誠,恪尊憲法」等內容,根據國籍法規定,宣誓就職後1年內就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已在民國98年及去年函文給各縣市議會,目前內政部都依3個法律的規範辦理,沒有做任何修改。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補充,史雪燕已在113年12月30日遞狀提出訴願,內政部尊重她的權利,會按規定處理。

劉世芳說,經查核全國議員與里長身分狀態,也與立法委員確認後,發現台灣有5位里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內政部已分別去函主管機關,也就是區公所,須按照國籍法與戶籍法規定辦理。

針對未來如何即時防範史雪燕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劉世芳說,內政部是各民代的主管機關,民國98年就有發函給每個鄉鎮民代表會、縣市議會與立法院說明規定,像台北市與高雄市議會就有明確要求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其他地方可能只有發函告知,是否遵守規定確實不容易查察。

劉世芳表示,一旦查察後,可以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與戶籍法做完整行政處分;現在也有立委要推動選罷法修法,以杜絕雙重國籍者參選。

此外,針對網紅八炯與閩南狼拍片揭露台灣人拿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劉世芳說,就影片有發現林姓與蘇姓民眾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2人目前在台戶籍分別在台中市與金門縣,內政部將依國籍法與戶籍法請2人在10天內說明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或國籍。

劉世芳表示,如果2人沒有說明,後續按照規定辦理,「必要時直接取消台灣戶籍」;如果2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依規定中華民國戶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是互斥,因此可能會註銷或廢止戶籍,健保或相關福利也會隨之廢止。

媒體追問如果廢止戶籍,是否還會是中華民國國民。內政部戶政司長陳永智說,根據行政院在112年5月24日針對國家賠償案件後續做的函釋、以及入出國移民法等規定,遭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治新聞
人氣政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