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跨年晚會轉播央視畫面 陸委會:無法開罰

台北市政府跨年晚會散場後,民眾發現有1幅大螢幕轉播中國大陸央視畫面。陸委會表示,極為不妥,希望切實檢討;不過該案未能適用兩岸條例第34條開罰。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於會上做出上述表示。

梁文傑表示,在台北市政府主辦的跨年晚會上播放中共媒體節目,這個事情有點類似先前台中市入伍專車播放中共宣傳片,非常不妥,希望主辦單位切實檢討,然後向社會道歉,追究相關者責任。

梁文傑提到,該案無法引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4條開罰,該條文旨在規範在台灣的媒體播放大陸節目或廣告等行為,台北市政府案例是在戶外看板播放、不是媒體,所以目前看起來,未能適用第34條情況。

梁文傑強調,這是蠻嚴重的事情,希望地方政府主辦的活動不可以有這樣的錯誤出現。

有民眾1日凌晨路過剛結束不久的台北市政府跨年晚會現場,看到1幅大螢幕播放中國大陸央視節目內容,現場還有許多民眾、年輕人聚集,質疑台北市政府播放這些畫面有何用意。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日對外說明,經與跨年晚會承辦廠商TVBS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這是工作人員嚴重疏失,觀傳局將依契約規定處置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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