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不動產權歸屬審認 逾850家提出申請
為解決宗教團體產權歸屬糾紛,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已施行2年半,內政部今天公布輔導成效,各縣市政府已協助超過850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約占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形的宗教團體超過4成。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在民國111年6月8日公布施行,申請期限至115年6月9日為止。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暫行條例是為解決宗教團體不動產借自然人名義登記,造成日後淪為私人所有的權屬糾紛問題,且為讓更多宗教團體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座談會,也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地方政府已累計協助超過850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約占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形的宗教團體數量超過4成,協助逾817筆不動產完成更名登記、2065筆不動產完成限制登記。
內政部說,其中高雄市輔導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的家數已達103家,位居全國之冠,另新北市輔導79家,彰化縣76家,台中市71家,南投縣70家等。
內政部表示,暫行條例實施期間尚有1年半,希望地方政府把握時間輔導宗教團體,加速推動審認工作,宗教團體也應儘速向各地民政機關提出申請囑託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在民國111年6月8日公布施行,申請期限至115年6月9日為止。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暫行條例是為解決宗教團體不動產借自然人名義登記,造成日後淪為私人所有的權屬糾紛問題,且為讓更多宗教團體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座談會,也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地方政府已累計協助超過850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約占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形的宗教團體數量超過4成,協助逾817筆不動產完成更名登記、2065筆不動產完成限制登記。
內政部說,其中高雄市輔導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的家數已達103家,位居全國之冠,另新北市輔導79家,彰化縣76家,台中市71家,南投縣70家等。
內政部表示,暫行條例實施期間尚有1年半,希望地方政府把握時間輔導宗教團體,加速推動審認工作,宗教團體也應儘速向各地民政機關提出申請囑託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
- 記者: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