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攻防 政院:釋憲及提預防性權利救濟都會考慮

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提覆議案,不過國會人數劣勢恐導致覆議難過關。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說,還是期待在野立委支持覆議案,但若覆議未果,未來是否釋憲、誰來提釋憲都還有討論空間,也可能會提預防性權利救濟。

行政院日前以破壞憲政體制、癱瘓憲法法庭,影響到人民以及行政院解決爭議的救濟管道等理由,直指修法造成窒礙難行,提出覆議案,移請立法院決議。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態不願邀請卓榮泰就覆議案至立法院報告,卓榮泰今天與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以及林明昕等人舉行記者會,呼籲立委重新檢視法案,支持覆議。

媒體詢問,立法院不邀請行政院報告覆議案,會否對覆議成功率悲觀,未來是否可能聲請釋憲?林明昕表示,覆議是憲法給予的政治手段,聲請釋憲是憲法給予的法律手段,因此有可能提出覆議後沒聲請釋憲,或沒提覆議就聲請釋憲,兩者沒有一定關聯。

林明昕表示,不敢講覆議案會不會過,很多事是瞬息萬變,卓榮泰也呼籲立委支持覆議案,仍是期待有好的結果,但假設結果不如行政院預期,後續若窮盡政治手段,也只有法律手段,至於是否要釋憲、相關方法以及由誰來提都還有考慮空間,可以拭目以待。

林明昕指出,就算覆議遭否決,法案也不會立刻生效,還要經總統公布、院長副署,依照憲法這有10天時間,加上總統公布後也要第3天生效,仍有一段時間可以做沙盤推演,公布未生效的期間等同法律尚未生效,是否釋憲等都可以考慮。

林明昕也提到,司法案件中有一種「預防性權利救濟」,也就是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未來一定會有,且一來就來不及,這叫做將來給付之訴,這是司法訴訟的常態,也在考量範圍,不過大法官會否接受,須由大法官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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