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婦保名額擬改1/3任一性別保障 拚2026選舉適用
內政部今天說,正研議修改地方制度法,將現行地方民代1/4婦女保障名額,改為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也就是各選區每當選3人就一定有1人是不同性別,希望促進性別平等參政,並趕在2026年地方選舉適用,將儘快報行政院審查。
現行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各選舉區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並透過新聞稿表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規定,締約國應確保婦女在政治享有與男性平等地位,因此內政部正檢討地方制度法有關地方民意代表婦女保障名額規範。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自民國91年起,女性地方民代參選或當選比例持續提升。以111年地方選舉為例,女性當選直轄市議員比例為39.79%、當選縣市議員為36.02%、當選鄉鎮市區民代表為26.15%,都創下近20年新高。
劉世芳表示,但有發現鄉(鎮市區)民代表這種越基層的選舉,女性當選比例愈少,主因是有65%鄉(鎮市區)民代表選區應選名額只有1至3席,以現行每4席要有1席婦女保障名額制度來說,3席以下選區的婦女就無法得到保障。
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補充,以111年數據試算,如果將1/4保障名額規定提升至1/3,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總席次910席中,婦女當選人數可由161提升到237席;以鄉(鎮市區)民代表總席次2138席來說,婦女當選人數可由232席提升至432席。
鄭英弘也說,基於性別平等參政理念,有關婦女保障名額規定,將研議修正為任一性別保障名額,並提高保障比例至1/3。舉例來說,若某一選區應選3席議員,但前3名都是男性,第4名是女性,則將由這名女性當選;而若前3名都是女性,將由第4名的男性當選。
鄭英弘表示,修正草案正在研議中,應該很快可以送到行政院審核,目標希望2026年選舉適用,還需要積極與立法院與各界溝通。
媒體詢問有立委提案刪除地方制度法直轄市得設第3位副市長的250萬人口門檻。鄭英弘說,可能還要進一步溝通,因為這不只涉及直轄市,也牽涉到縣市政府的副縣長是否一起處理,需要一併考慮。
現行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各選舉區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並透過新聞稿表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規定,締約國應確保婦女在政治享有與男性平等地位,因此內政部正檢討地方制度法有關地方民意代表婦女保障名額規範。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自民國91年起,女性地方民代參選或當選比例持續提升。以111年地方選舉為例,女性當選直轄市議員比例為39.79%、當選縣市議員為36.02%、當選鄉鎮市區民代表為26.15%,都創下近20年新高。
劉世芳表示,但有發現鄉(鎮市區)民代表這種越基層的選舉,女性當選比例愈少,主因是有65%鄉(鎮市區)民代表選區應選名額只有1至3席,以現行每4席要有1席婦女保障名額制度來說,3席以下選區的婦女就無法得到保障。
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補充,以111年數據試算,如果將1/4保障名額規定提升至1/3,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總席次910席中,婦女當選人數可由161提升到237席;以鄉(鎮市區)民代表總席次2138席來說,婦女當選人數可由232席提升至432席。
鄭英弘也說,基於性別平等參政理念,有關婦女保障名額規定,將研議修正為任一性別保障名額,並提高保障比例至1/3。舉例來說,若某一選區應選3席議員,但前3名都是男性,第4名是女性,則將由這名女性當選;而若前3名都是女性,將由第4名的男性當選。
鄭英弘表示,修正草案正在研議中,應該很快可以送到行政院審核,目標希望2026年選舉適用,還需要積極與立法院與各界溝通。
媒體詢問有立委提案刪除地方制度法直轄市得設第3位副市長的250萬人口門檻。鄭英弘說,可能還要進一步溝通,因為這不只涉及直轄市,也牽涉到縣市政府的副縣長是否一起處理,需要一併考慮。
- 記者: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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