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人妻帶姦夫回家激戰 手機交丈夫檢查自清反露餡


囂張人妻帶姦夫回家激戰 手機交丈夫檢查自清反露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小慧(化名)長期拒絕與丈夫阿勇(化名)有親密行為,阿勇逼問小慧原因後,小慧才坦承外遇,而她與姦夫阿源(化名)不僅共同出遊,小慧甚至把阿源帶回家中激戰,阿勇決定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但小慧否認外遇,不過未獲得台中地院法官採信,仍判決她與阿源應連帶賠償30萬元。


判決指出,阿勇發現小慧的行為舉止與平常不同,而且抗拒與他有性行為,今年3月,他向小慧提出質疑,小慧否認外遇還交出手機欲證明自己清白,孰料阿勇檢查小慧手機後,卻發現小慧不但下載交友軟體,且還透過該軟體結識阿源,小慧見紙包不住火,便改口坦承外遇。


阿勇表示,他看完小慧的手機後發現,妻子曾與阿源一起外出用餐、出遊,還有牽手、接吻等,2人甚至車震,妻子還曾帶阿源回家激戰,鄰居見狀都在背後議論,阿勇為此大受打擊。


對於阿勇指控,小慧辯稱,她與阿源從來沒有接吻及性行為,他們只是一般友人,偶爾相約見面吃飯,互相抒發生活壓力,她在事後曾寫下自白書坦承外遇,全都是受到阿勇脅迫。


但台中地院法官檢視小慧與阿源的對話紀錄、相關地點監視器畫面等證據,確認2人確實曾共同出遊、一起外出用餐,而且一直相處到深夜小慧才返家,而阿源也的確曾在深夜造訪小慧住家,並待到翌日凌晨才離開。


而小慧聲稱遭逼迫寫下自白書部分,法官檢視錄影內容後認為,小慧不僅先擬了草稿,書寫時字體清楚、工整,神態自若,沒有任何不安的表現,可見她是在意思自由且心情穩定的情況下書寫自白書,並未受到脅迫。


法官認為,小慧與阿源都是成年人,應該具有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阿源也知道小慧已婚,卻還是相約出遊、用餐,至少發生2次性行為,最終裁定2人應連帶賠償阿勇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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