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驗證碼給詐騙集團 保二員警成共犯遭訴

保二總隊邱姓員警涉嫌提供虛擬門號與簡訊驗證碼給詐騙集團,獲利新台幣37萬餘元。台北地檢署認定邱男為詐騙集團共犯,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邱男。

新北市刑警大隊偵辦一起虛擬貨幣平台投資詐騙案時,逮捕李姓車手,調查發現詐騙集團佯裝「安心幣商」販賣虛擬貨幣,待被害人付款後,層層轉入詐騙集團的錢包後,透過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等方式移轉贓款。

檢警調查,詐騙集團成員透過臉書、Instagram等社交網站或各類型交友軟體,張貼假投資、假交友、假賭博、假貸款等廣告訊息,或佯稱操作虛擬貨幣平台,保證獲利,誘使被害人交付款項,總計被害人超過百人,不法獲利新台幣4億餘元。

檢警查出,任職於保二總隊第四大隊的邱姓員警自去年6月起加入詐騙集團,邱男在網站儲值,申設虛擬門號後,提供虛擬門號及簡訊驗證碼給詐騙集團註冊Telegram、Instagram、Line、Tinder、WeChat等軟體帳號,實施詐騙。

檢方指出,邱男獲取犯罪所得37萬8300元,今天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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