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操台股期貨吸金43億 購豪車、名錶遭桃檢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黃姓男子雇用8名手下共組吸金集團,以代操台股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並保證獲利方式共吸金43億餘元,受害人多達2552名,不法所得則用在購買豪車、名錶、名牌奢侈品等,桃園地檢署今(24)日依違反期貨交易法、銀行法、洗錢等罪嫌起訴9人,並分別求處6到15年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自107年4月起,成立「盛隆交流群」LINE群組,以代操台股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並保證獲利、介紹分紅等方式招攬民眾吸取資金,另以高額業績獎金吸收部分投資人即駱姓女子等7人加入經營階層共同營運;姚姓女子則提供帳戶及協助黃男核對、發放紅利等業務。
黃男等人又在於112年11月間,架設「盛隆交流網」投資平台交流網站擴大招攬,並以「吸後金補前金」方式支付投資人分潤。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范玟茵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於去年9月28日起陸續拘提、搜索黃男等人,查扣現金新臺幣8680萬餘元、建物3筆、土地2筆、保時捷跑車1輛、LV、DIOR 等名牌包、勞力士等名牌手錶數十支、香奈兒等名牌首飾等物。
檢察官並向法院聲請羈押黃男等2人獲准。查扣保時捷跑車已於去年11月11日於偵查中即與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拍賣210萬元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
檢察官起訴黃男等9人,並認為黃男具有投資之經驗,竟以違法代操期貨方式為名義吸取資金,另聘僱多名業務人員對外招攬投資人,甚至建置網站持續擴大規模,所吸收之資金已達43億餘元,投資者亦有2552名。
黃男所吸收之款項大部分用以購買不動產、豪車、名牌精品等奢侈花用等情,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2000萬元以上罰金,其餘被告等8人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至10年,併科罰金6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8億餘元,以儆效尤。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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