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清潔隊員砍死2同事 國民法官判刑24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建成分隊高姓約聘人員與同事不睦,於112年11月16日找來57歲廖男等3人,與58歲同僚王姓男子談判,雙方都攜帶刀械,高、廖2人在混亂中遭王男砍殺身亡,案經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21)日依2個殺人罪判王男徒刑24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男於112年11月16日凌晨4時許,在台北市大同區蘭州街7號住處樓下,持刀柄為15公分、刀刃為12.5公分之折疊刀,攻擊高姓男子及陪同前來的廖姓男子2人,造成高男受有左側胸部銳器刺入等傷勢,廖男受有左大腿上方銳器割刺等傷勢,經醫院救治,2人仍因大量出血而不治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被告持有之折疊刀具高殺傷力,高男及廖男並係受到深度刺傷而大量出血之嚴重傷勢,而觀看現場監視器錄影後發現被告攻擊手段兇狠,目擊證人亦證述雙方係互相砍殺,法庭認定被告上開攻擊行為,確係出於對高、廖2人的殺人故意;加之高男女友證述雙方案發前曾發生爭吵,被告亦自陳知道高男係不懷好意前來,故認為被告的行為並非正當防衛。被告對於高、廖2人均成立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犯行。
國民法官法庭並認為本案並無防衛過當,抑或酌減其刑等減刑事由存在,所以在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之量刑因子後,就被告殺害高男部分量處被告有期徒刑12年,另被告殺害廖男部分量處有期徒刑1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4年,另宣告沒收扣案折疊刀。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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