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網友預習性經驗約定「不能插入」 女大生不滿被「破處」提告被洗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東(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大生小咪(化名),小咪因為想要預習性行為,因此與阿東相約在摩鐵見面,但雙方約定只能前戲、愛撫、「不得插入」,孰料最後直接發生關係,小咪事後不滿提告,一審判決阿東無罪。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駁回,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東是在2023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咪,期間也不斷邀約小咪嘿咻,由於小咪當時有喜歡的男生,因此未答應,而小咪也曾傳訊給喜歡的男生詢問意見,並心儀男生透露「阿東很紳士,他說想幫我破,讓我至少有個經驗…」。
結果在2023年7月2日,阿東與小咪相約到台南一家摩鐵見面,並約定只能愛撫、親吻、口交、手指插入等,小咪事前還傳訊提醒阿東「你等等絕對不可以越線」,並要阿東要記得帶保險套。
2人在摩鐵時,阿東不斷挑逗、誘惑小咪,「妳之後還是要把棒棒放進去」、「妳會想要稍微忍一下嘛、慢慢熟悉」、「因為男生一定都會想要放進去」,小咪也回應「沒事,就試試看,我會痛就跟你說。」兩人最後也真的「深入交流」。
事後,小咪仍與阿東傳訊聊天,但並未與阿東又再發生關係,不過卻因為此事對家人、以及心儀男生感到愧疚,之後在與高中朋友傳訊聊天時說,「在蒐證」、「現在在套他話」,並傳訊給阿東說「我那天真的很痛,我覺得很難過」、「我不是跟你說不要用破,我很痛」、「你那次都沒遵守約定了,為什麼我還要再跟你出門」、「我記得我有明確告訴你不能用破處女膜對吧」等,便前往醫院驗傷,對阿東提告性侵。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小咪在摩鐵看到阿東兩度戴上保險套,卻未反對、求救或告訴他人的舉動,沒有悖離常情的情況發生,加上小咪身上並無被壓制的外傷,難認阿東有性侵意圖,因此判阿東無罪。
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年輕男女雙方相約性行為,途中一時情慾升高,雙方明示或默示同意嘗試進一步的性交行為,此乃符合經驗法則的事情,且驗傷診斷中,小咪身上各部位均沒有傷害,難認有達到強制性交犯行,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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