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左轉騎士嚇摔倒地 不認違規肇逃警出示影像打臉


紅燈左轉騎士嚇摔倒地 不認違規肇逃警出示影像打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26歲廖姓男子,涉嫌紅燈左轉,還讓直行的機車騎士受驚嚇倒地。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表示,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當天晚間8點多,獲報前往南區國光路與忠明南路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現場僅見1名28歲吳姓機車騎士,他表示事發時,正綠燈直行於國光路上,對向卻突然有輛小客車闖紅燈左轉,為了閃避對方,緊急轉動機車龍頭,不慎自摔倒地。肇事車輛短暫減速後,竟隨即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


警方表示,吳姓騎士當時因驚魂未定,無法清楚記得車輛的車牌號碼與相關特徵等,員警除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也透過警用系統,聯繫當時經過的車輛,請求提供行車影像,以協助釐清案情。在部分熱心車主的協助下,不到4小時就鎖定肇事車輛,成功聯繫到26歲廖姓男車主到案說明。


第三警分局表示,廖男到交通分隊接受調查時,還堅稱自己當時是左轉綠燈,反指控吳姓男騎士違規闖紅燈,摔車與自己無關等。但員警出示監視器畫面及熱心駕駛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廖男才驚覺路口設有「多時相號誌」,實際闖紅燈的竟是自己,當場啞口無言。



紅燈左轉騎士嚇摔倒地 不認違規肇逃警出示影像打臉


第三警分局表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針對廖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將交通事故資料函送偵辦。呼籲,駕駛行經路口時,應放慢車速、注意號誌及車前狀況,確保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


警方也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不知如何處理、認為不嚴重等理由,擅自離開現場。


照片來源:台中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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