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無法認定犯罪

【記者郭玉屏/黃啟明/黃緒生 台北綜合報導】偵辦京華城案,台北地院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將提抗告。從有勾串之嫌到無罪認定,顯然變化極大。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8月30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北院指出,本案爭點在於民國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台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111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發局所核發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柯文哲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北院表示,依監察院糾正案文,京華城案外加20%的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的情形,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北院說,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違法。

北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表示,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出事證,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難認柯文哲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難認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

北院綜合審酌一切情狀,認為檢察官就羈押要件的「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其釋明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仍可抗告。2024/09/02

柯彭候審室待一晚 北院9/1開庭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依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聲押禁見前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北院1日表示1日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

台北地方法院說,因檢察官聲請部分限制閱卷,已通知彭振聲、柯文哲的辯護人於1日上午8時30分開閱卷庭,由檢察官到庭釋明限制閱卷的理由、標準,並由承審法官確認可以提供辯護人閱卷的範圍。

閱卷庭結束後,再由柯文哲、彭振聲及其辯護人閱卷,以及接受律師接見以利討論訴訟策略,隨後再召開羈押庭;北院預計1日開庭,但確切庭期時間仍未定。

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於柯市府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業者。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分他字案偵辦,將柯文哲等人列為被告,並指揮廉政署蒐證,約談彭振聲、台北市政府官員、原都市計畫委員等人說明。

檢廉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求京華城容積案過關,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超過新台幣4740萬元,另有資金去向不明。檢廉拘提應曉薇及約談沈慶京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廉查出,京華城於民國109年2月透過應曉薇找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遭彭振聲拒絕,後來因柯文哲交辦,彭振聲才組專案小組處理。檢廉質疑,京華城爭取容積多年未獲採納,有必要釐清柯市府政策轉變原因。

台北地檢署8月30日再度展開偵查行動,以被告身分約談柯文哲、彭振聲,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及彭振聲的妻子謝夏喬。陳佩琪、謝夏喬複訊後請回;彭振聲遭聲押禁見。

柯文哲8月31日凌晨因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遭檢察官當庭逮捕,隨後向法院聲請提審遭駁回,並解返回北檢接受偵訊。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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