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刪萬年條款 8月恐空轉

立法院會昨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1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舊委員延任的過渡條款,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的期限。由於NCC現任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等4人將於7月底任期屆滿,立法院本會期已經結束,來不及再審提名名單,剩下3名委員的NCC等同進入空轉期。



現行《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NCC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昨(16)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條文規定,NCC委員7人均為專任不變,任滿得連任修正為,任滿得連任1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亦即刪除原來的萬年連任條款。



為避免委員出缺過久,同時增訂,行政院長必須在3個月內補提名委員;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本屆NCC委員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宣示不再接受政院提名,也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如此一來,NCC從8月1日起將剩下3名委員,形同進入空轉期。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這次修法補足現行條文不足之處,NCC委員名單4月30日由前行政院長陳建仁提出,依責任政治原則,本應由新任行政院長卓榮泰來提人選,但卓榮泰任後沒有參與相關提名,直到7月9日才願意為陳建仁提的名單背書,這次NCC委員提名延宕是因為行政院。



國民黨立法委員葉元之強調,NCC委員本應為任期制,不應無限期連任,違背民主精神的「萬年委員」不可能為社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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