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連霸議員陳政忠判刑6年定讞 將解職不遞補

長期耕耘北投和士林區的10連霸台北市議員陳政忠,因涉及宏福建設股票案,歷經23年司法程序,最高法院於本週做出最終判決,陳政忠被判處操縱股價罪4年徒刑,以及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2年徒刑,共計6年刑期定讞。台北市議會後續將依地方制度法和選罷法相關規定,解職不遞補。



根據最高法院發布的新聞資料,原判決已詳細說明所採各項證據資料的理由,並依確認的事實,載明所犯罪名的論據及量刑理由。法院認定陳政忠上訴不合法,駁回上訴。



本案起源斯陳政忠被控身為宏福機構關係企業創辦人及股東,自1993年起陸續掏空宏福建設資產、操縱宏福建設股票,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60餘億元。台北地檢署於2001年間依背信、詐欺、業務侵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陳政忠,求刑15年。



案件經過多次審理,經過多次發回更審,高院更四審考量案件纏訟多年,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刑,最終判處陳政忠6年徒刑。



台北市議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判決主文,但陳政忠判刑定讞後,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有期徒刑判決確定,將由行政院行文解除其職權。同時,依選罷法規定,因其非違反選罷法遭解職,因此缺額不予遞補。



這起歷時23年的司法案件,也為台北市政壇投下一顆震撼彈,衝擊士林、北投選區,引發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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