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立院開臨時會須協商 人事同意權案應優先

第11屆立法院第1會期16日晚間落幕,外界關注立法院何時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表示,這需要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民進黨團會將NCC、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列為優先處理議案。

立法院會期每年2次,自行集會,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不過,立法院長韓國瑜於5月間主持黨團協商,研商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方針報告及立法院配合延會相關事宜時達成共識,本會期延會至7月16日。

第11屆立法院第1會期16日晚間落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答覆媒體相關提問時指出,臨時會召開與否、何時召開,都要由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各黨團討論要處理的議案及舉行臨時會的時間點。

吳思瑤指出,以民進黨團的立場來看,臨時會要處理的優先議案就是人事同意權案,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應當要加緊在法定期限內努力加速完成,至於其他議案要與各黨討論。

吳思瑤說,臨時會的召開要針對優先、有急迫性及關乎民生重大的法案,也就是要有高度社會正當性,如果國民黨要以選罷法作為臨時會的主題、開會的標的,她認為正當性不高,甚至會引來社會對立與衝突,恐怕也會有國民黨要遂行「全黨救一人、保護謝國樑」的政治意圖。

中華民國憲法第69條規定,立法院遇有總統之咨請或立法委員1/4以上之請求,得開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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