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子弟兵張肇良涉關說違建 遭桃院裁定羈押禁見


鄭文燦子弟兵張肇良涉關說違建 遭桃院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鄭文燦子弟兵、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關說違建,17日被桃園地檢署搜索約談,檢察官複訊後認張有串供、滅證之虞,18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餘3名被告分諭知8萬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有兩人請回。



桃園地院指出,張肇良雖否認有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同條第5款非主管事務圖利、《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215條、第216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嫌,惟有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可佐,足認張肇良犯罪嫌疑重大。



桃院表示,張肇良所涉犯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本於趨吉避凶人性,逃亡、串證或滅證可能性較高,且張擔任多屆縣市議員,具有相當的政治人脈,本案依目前偵辦進度,可得知另有相關人員未到案,而該等人員無論是供詞或證詞,皆可證明張是否犯罪。



桃院認為,張肇良對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書所載的犯罪事實,於偵查中先全部否認,於法官訊問時又坦承部分客觀事實,前後反覆,與已到案證人所述情節亦不相同,因此,對於本案證人施以壓力、影響證詞的可能性甚高,有勾串證人之虞。



桃院觀察張肇良與證人的對話紀錄,發現他在案發當時確有傳送與本案相關文書,且於對話後立即刪除,可認亦有湮滅證據情形。這些羈押原因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而認有羈押必要,故命張肇良應自2024年7月18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檢調查,張肇良疑似涉嫌關說龍潭區公所不要通報一處正在興建中的違章建築為A類違建,讓該違建不會被「即報即拆」,才能在完工後出租給超商營業。檢察官17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10個地點,帶回包括張肇良在內的5人,另傳喚前龍潭區長在內7名證人,18日向桃院聲押禁見張肇良獲准,諭知何、魏兩名被告8萬元交保;陳姓被告10萬元交保;邱、王二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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