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巧克力雲莊存過期綠茶粉 衛生局:未製成成品、依食安法罰6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昨(2)公布「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總計查核52家業者,並抽驗45件巧克力原料、15件可可豆原料、6件植物性食用油脂原料及43件成品,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但有3家業者存放逾期原料,包括桃園心盛商行、苗栗巧克力雲莊有限公司公館廠與高雄懿品股份有限公司,已由所轄衛生局依食安法第15條裁罰6萬元。苗栗縣衛生局表示,該原料從過期日到被查獲日間,未再有相關成品製造。
衛生局指出,9月24日配合食藥署辦理巧克力製造業專案稽查,查獲有效日期於9月14日到期的綠茶粉8包,業者表示,該原料為先前代工廠提供的原料請其製作,後來改代工廠沒有訂單,這批原料就一直沒有再使用。
衛生局經查後,證實從過期日到被查獲日間(10天)此原料未再有相關成品製造。但因存放過期原料,仍依據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裁罰6萬元。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高雄懿品違規品項中,食用紅色六號過期近4年,業者說明,是前一任廚師購買,離職後沒有使用也未清除,由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貯存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皆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苗栗縣政府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徐德芬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