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爆住處查扣USB記收沈慶京1500萬 民眾黨要求北檢即刻說明


柯文哲遭爆住處查扣USB記收沈慶京1500萬 民眾黨要求北檢即刻說明

(張麗娜/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鏡週刊》今(6日)下午報導指出,檢廉日前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搜出一只關鍵USB隨身碟,其中的工作簿記載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成為壓垮柯的最後一根稻草。對此,民眾黨晚間發表聲明表示,若檢調如此大膽,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恣意與媒體勾串違法,如何讓人民信任司法還有基本公信與尊嚴?



《鏡週刊》報導指出,專案小組搜索柯文哲住處時查扣一個隨身碟,裡頭記錄111年11月1日,他收受同案在押被告沈慶京1500萬元 ,與111年10月18日,京華城改建建照執照核發時點相吻合,專案小組懷疑他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成為法官裁押他的最大關鍵。



報導指出,柯文哲遭檢察官搜索時被查扣一個隨身碟,其中清楚寫「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因時序與上開於2022年10月18日台北市政府核發建照給予京華城樓地板總面積25萬4527平方公尺相近,高院裁定書指出,被告身為台北市長,又受理京華城案陳情,而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竟會在自己隨身碟內如此記載,難認與本案非毫無關連,高院此一論述,成為柯文哲遭羈押的關鍵。



對此,民眾黨晚間表示,針對今日下午《鏡週刊》報導,檢廉搜索柯主席住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記載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等消息,隨後又更改內容,刪除1500「萬元」的萬元用字。



民眾黨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與《三立》新聞「搶獨家」,以未經證實的消息,影響社會輿論與法官心證。請問,中華民國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已經完全被視為無物、踐踏腳下?請北檢說明該新聞之真實性,不要想只以一句「不予證實」,撇清責任。



民眾黨進一步表示,若檢方掌握此證據,為何不在聲請羈押時提出,而是「趁柯主席無法自辯的時間,製造操作這種片面扭曲的不明資訊」,傷害柯文哲主席的名譽,更讓台灣的民主法治與司法公信力再度重創。



民眾黨要求司法單位即刻說明自清,不要只是躲在媒體背後操縱輿論,或放任媒體道聽塗說,惡意指摘,戕害司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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