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永遠要求吹哨者當烈士|民眾黨團:公揭者保護法本會期一定要過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勞動部發生長官霸凌下屬致其輕生的憾事,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2)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民進黨不僅強擋國會改革法案,更不斷阻撓他們過去曾經承諾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想把整個國家蓋上重重黑布、走回倒退貪腐的老路。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等出席立委並宣示民眾黨團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決心,本會期一定要過!
針對勞動部發生職場霸凌,29歲公務員不堪長官長期霸凌卻申訴無門而選擇在辦公室交出自己的生命,憾事發生後勞動部長何佩珊一路試圖壓案,事件發生後四天才啟動調查,勞動部花了兩週做出的內部調查報告,更試圖以目的良善遮掩真相、推卸責任。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幹事長麥玉珍、立委林憶君、張啓楷上午共同主持召開記者會,痛批執政黨太離譜。
外交與國防委員會召委林憶君表示,勞動部霸凌事件引起全民怒火,而且不是單一部門個案,連駐外代表處都淪陷;主管勞權的勞動部都發生勞權霸凌,何其諷刺,民進黨政府的霸凌案件可謂罄竹難書。
林憶君說,民進黨過去動用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阻擋國會改革法案,現在連《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都要擋,還有吹哨者敢站出來嗎?勞動部的報告只讓人看到官官相護,台灣民眾黨團呼籲,本會期一定要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立委張啓楷表示,昨晚看到媒體報導,這位辛勤工作卻被害公務員的母親受訪,淚訴兒子被政府霸凌,她再也等不到兒子回家吃晚飯,受害者的母親希望「政府不要再官官相護,還給她兒子清白」,這番話相信全台灣人看了都非常心痛。一條年輕生命就此失去,民進黨政府有打算要給真相、還清白嗎?
張啓楷批評,過去八年一黨獨大,民進黨已經太習慣「蓋牌」,光電弊案拖兩三年、超思雞蛋案拖超過一年,現在勞動部鬧出人命,民進黨還想吃案,吃案不成就推給監察院,以為避避風頭就沒事,「台灣人這麼好欺負嗎?」涉案人謝宜容至今持續神隱、已讀不回,勞動部長何佩珊也沒出席昨天院會,更在今天請辭獲准,行政調查報告含混護航,民進黨拖這麼久才道歉,是因為看到輿論大逆風才轉彎嗎?
張啓楷指出,兩週前就呼籲勞動部不要自己查自己,「左手查右手、球員兼裁判」,什麼都查不出來;若是國會改革法案沒有被民進黨閹割,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真相。而現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要立法,民進黨立委卻不支持陽光法案。
張啓楷表示,在今年11月7日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吹哨者保護法會變成打擊異己的工具」,吳思瑤甚至直接抹黑吹哨者保護法「變成個人目的,不符合真正揭弊。」沈伯洋更離譜,鼓吹私部門暫緩,理由竟是這無法預防白領犯罪。民進黨立委不只反對陽光法案,更昨是今非、打臉過去蔡政府。
張啓楷拿起蔡英文政府在民國108年5月2號提出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當時闡明此法要涵蓋公、私部門,揭露影響政府廉政的不法資訊,凡是包含勞動、金融、環保、社福、兒虐、食安、教育和國土保育等,都列為私部門的揭弊項目。
張啓楷說,請問究竟是這三位民進黨立委說的對,還是當年的蔡政府說的對?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精神錯亂,不斷打臉過去的自己,現在都鬧出人命了,竟然還不痛定思痛。走過八年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現在已經變成「保守退步的吃案政黨」。
張啓楷表示,要促進廉能政府,就要提供揭弊者必要保護,但立意良善的法律,卻被民進黨抹黑為惡意的「抓耙子幫兇」,他呼籲民進黨不要再擋陽光法案,還給整個社會與受害公務員家屬,一個公道和清白。
黃國昌指出,《揭弊者保護法》不是今年(2024)才出現的議題,早在2017年前總統蔡英文時就承諾要通過的,這不僅是當時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也是國際反貪腐公約指出要承擔的國家義務,但民進黨至今持續跳票達2660天,民進黨將承諾棄如敝屣、還把揭弊者汙名化為抓耙仔。
黃國昌進一步痛批,從本次勞動部的事件,年輕的工程師發生不幸,人民都看得出來,「民進黨想自己查自己,國會不准調查,吹哨者不准吹哨,不然就要清算,打算大事化小。」面對弊案,黃國昌強調,「國家不能永遠要求吹哨著當烈士」,讓自己承受後果,我們應該要提供保護,此外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和國家報告審查的國際會議,都告訴台灣《揭弊者保護法》沒有再延宕的理由。
黃國昌說明,針對《揭弊者保護法》,目前民進黨竟想將私部門排除在外,這不合理;黃國昌舉例,日前台鹽綠能、聯合再生等弊案都是私部門,如果我們不將私部門的吹哨者也納入保護範圍,那就失去立法意義。
黃國昌進一步拿出民眾黨民調中心民調的數據論證,目前台灣民眾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立法,不分黨派支持、年齡層、教育程度,支持立法的支持度幾乎都突破八成,民進黨支持者的支持度更高達八成三,若從教育程度來看,高中高職、專科大學和研究所以上,同意比例也都達八成以上,是壓倒性的結果。黃國昌呼籲,民進黨不要為一黨之私,為了掩飾自己執政下的弊案,就讓吹哨者不敢出來吹哨,阻礙《揭弊者保護法》通過,台灣民眾黨黨團跟台灣社會承諾,我們這個會期一定要過!
- 記者:警政時報 包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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