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檢攻柯文哲圖利提3事證 北院准押卻仍缺收賄關鍵事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檢辯雙方昨天在羈押庭攻防逾2小時,檢方以圖利罪部分,提出3大證據,最後法官認定柯文哲涉入弊案頗深,裁定羈押禁見,晚間移送北所。北檢此次策略雖移往柯文哲圖利方向,但進一步調查後若未發現更多收賄金流證據,是否會判為有罪仍是未知數。
據裁定書內容,檢方在圖利罪提出的3大事證包括與應曉薇的便當會內容、公文內的柯文哲親簽核章、及2021年北市議員諮詢資料。
京華城公司2018年原本希望將改建容積率從560%提高到840%,當時北市府都發局官員認為有違法情況,不過柯文哲與應曉薇進行多次便當會後,市府態度180度逆轉,將京華城案送至都委會審議,還在會中協助業者修改產生新的方案,以自創獎勵項目,比照《都更條例》將容積率提高。
不僅如此,柯文哲需親簽公文上,無視下屬底下註記可能違法,予以核章,事後指定副市長彭振聲以專案PM方式掌控該案,讓京華城獲得逾200億元利益,法官認定柯文哲「執意為之,貫徹意志,昭然若揭。」
北院裁定雖未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不過依檢方提出的事證,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疑似用來行賄應曉薇的鉅款,部分金流走向不明,疑似遭分配出去,恰巧柯文哲妻子、子女名下帳戶,竟剛好多出不明來源資金,檢方仍需進一步追查其中是否為柯文哲與沈慶京的對價款項。
北院指出,該案就目前形式上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要件,不過柯文哲於其中的具體情況,是單純圖利沈慶京,或與共犯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檢方依調查提出具體證據查明。
北院說法也顯示,北檢雖以圖利罪方向成功羈押柯文哲,但如果仍無法查獲更多柯文哲收賄金流證據,柯最後是否會被判有罪,會是未知數。
而柯文哲若不服羈押裁定,可在10天內提抗告,外界分析,高院可能做出駁回抗告、撤銷更裁、高院自為裁定3種結果,若裁定駁回抗告,柯文哲將確定羈押禁見;若高院再次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那案件將再次回到北院召開羈押庭;而高院要是自為裁定,那柯文哲就可能交保或無保請回。還有一種選擇,則是柯文哲最終完全不抗告,但一般認為可能性不高。(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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