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刪除「吳斯懷條款」 陸委會:不贊成修法
我國退休國軍將領前往中國參加統戰活動,並對中國國旗行禮、唱中國國歌,遭裁罰停領退俸。藍委翁曉玲近日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將「吳斯懷條款」全數刪除。對此,陸委會今天(13日)表示,政府不贊成相關修法提案,但尊重立委的提案權。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日前赴香港參加「促統活動」,並在主辦方播放中國國歌時起立聆聽,遭國防部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停領75%月退俸5年。
藍委翁曉玲擬幫解套,近日提案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以及相關罰則內容。提案案由含國防、外交、退將等人員如向中國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表達禮貌」之行為,竟處予200萬至1000萬高額罰鍰,以及剝奪退休俸等嚴重處分,已明顯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權保障。
據悉,該提案目前有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陳永康、葉元之等人連署,羅智強則新聞露出後緊急撤簽。
對此,陸委會回應,有關部分立委擬提案刪除退將等赴中國參與中共黨政軍活動的規範與罰則等相關規定,政府不贊成相關修法提案,但尊重立委提案權。
陸委會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的立法目的,在於考量相關人員均屬指標性人員,即使在卸任公(軍)職後身分仍屬特殊,與一般國人有別。因此,若此類人員在卸任後參與中共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並從事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將可能對台灣民心士氣產生影響。
陸委會強調,為強化維護國家整體利益考量,避免因交流失序而影響國家整體利益,相關規定確有維持之必要。對違反規定個案,政府會注重程序保障。另外,相關規定對一般國人,均不會產生影響,也不影響多數退離職人員赴中從事一般性交流活動,希望社會各界對現行規定給予支持。(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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