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罷免團體送交提議書 中選會:適用《選罷法》修正前規定
18個罷免國民黨立委的團體今天(3日)赴中選會遞送10萬份罷免連署書。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也現身致詞,痛批「藍白立委你們惡僕賣主,想把國家搞垮,請你們下台、滾蛋」。中選會指出,已收到19個罷免案送件,《選罷法》新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向主管選委會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行政院認定窒礙難行,昨天正式遞件提出覆議案。立法院今天上午已收到覆議案公文,立法院長韓國瑜發出協商通知,將於6日下午2時30分召開朝野協商,討論處理時程。
全台罷免國民黨立委的團體,上午至中選會送交第一階段提議書,被罷免者分別:國民黨台北市立委王鴻薇、李彥秀;新北市立委葉元之;桃園市立委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新竹市立委鄭正鈐;南投縣立委游顥;台中市立委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雲林縣立委丁學忠;台東縣立委黃建賓;花蓮縣立委傅崐萁;以及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對此,中選會表示,新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規定,這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規定,選務機關會依此辦理。
中選會說,相關罷免案件,中選會、各地選委會都將依法處理,不會有差別待遇;今天至上午10時止,中選會收到罷免案送件數為19案,其中18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縣市長罷免案。
中選會也說,今天收到罷免案進行初點後,若符合送件規定者,就會轉交各地方選委會查對;由於相關案件正進行程序中,選務機關不就具體個案進行不必要評論。
(延伸閱讀:罷免團體赴中選會送10萬份連署書 曹興誠痛批:藍白委惡僕賣主請下台)
- 記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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