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預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簡化年報編製內容

為配合本會112年8月17日發布「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劃精簡年報編製內容,以協助公司未來順利接軌於年報揭露IFRS永續資訊並提前申報年報,及依本會112年3月28日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推動上市櫃公司董事性別多元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下稱年報準則)部分條文,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精簡年報及簡化年報編製作業:

(一) 精簡刪除年報應揭露事項:經蒐集國外主要證券市場或國家對年報揭露事項之相關規定與作法,審慎評估資訊之攸關性及考量資訊之可取得性等,研議刪除事項包括:第9條公司簡介;第10條公司治理報告中有關組織系統、公司治理守則及規章之查詢方式、公司及其內部人員受處罰資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財會主管等辭解任情形彙總表;第11條有關股東結構、股權分散情形、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等資訊;第18條營運概況中有關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及銷售量值表;第19條財務概況;第21條有關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前開精簡刪除之資訊,投資人仍可透過公司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財務報告等管道取得相關資訊。

(二)開放索引方式揭露,以簡化年報編製作業:考量部分年報資訊如已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即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公司之年報資訊編製尚需耗時審核校對及排版,爰開放第10條、第17條及第21條有關內部控制聲明書、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特別記載關係企業相關資料及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等應記載事項,其所定資訊內容如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者,得於年報記載資訊查詢之索引,以達簡化年報編製作業之效益,並新增第22條之1明定年報應記載事項以前開新增得以資訊索引方式揭露者,所公告申報之資訊視為年報之記載事項。

二、促進上市櫃公司董事性別多元化:本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要求上市櫃公司自114年起,倘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者,應於年報揭露,爰配合修正年報準則第10條附表一有關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乙項之說明,新增「若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金管會表示,本次精簡年報方案業經審慎參考國際規範以期與國際接軌,並瞭解國內實務編製年報作業需求後據以擬定精簡原則,精簡結果計刪除16項應記載事項及開放索引6項,合計簡化22項,約可減少年報近1/3篇幅,有助減輕公司年報編製之作業負擔,預計於今(113)年6月底完成法規修正,公司自114年申報113年度年報起即適用年報精簡。

由於年報內容涉公司跨部門資訊之蒐集彙整,金管會提醒公司宜儘速進行內部跨部門溝通及協調業務分工,修訂編製作業程序,並以達成未來接軌IFRS永續資訊揭露及提前申報年報為目標;此外,現行全體上市公司及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應申報英文版年報,提醒上市櫃公司亦應將英文版年報納入編製時程規劃,以利外資投資人參閱。

另金管會刻正研議推動相關永續資訊以可延伸企業報導語言(XBRL)格式進行數位化申報,未來亦將研議就年報中與投資人攸關之重要資訊亦透過格式化方式申報之可行性,以利包括外資等投資人就相關資訊進行跨公司、跨產業分析比較之加值運用,促進其投資決策之參考。

本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金管會將廣為諮詢外界意見,並審慎評估後作為後續法規修正之研議參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聯絡電話:(02)2774-747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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