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5月2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5月2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5月20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上市公司113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肆、上櫃公司113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伍、興櫃公司113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10

陸、處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5月2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牧東公司) 為行為時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牧東公司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牧東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柒、處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時之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5月2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牧東公司)為行為時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3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4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牧東公司未於112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遇假日順延至113年4月1日)公告申報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3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4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牧東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人氣政府消息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